雲南師範大學商學院微博協會

雲南師範大學商學院微博協會

微博協會由學生自發組織建立,學校團委直接管理,新浪微博提供技術和平台指導,聚合校園資源,為雲南師範大學商學院校園內高粘度的用戶搭建互動平台,同時也給高校師生搭起一個溝通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師範大學商學院微博協會
  • 外文名: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BUSINESS SCHOOL MICRO-BLOG ASSOCIATION
  • 創建時間:2011年11月20日
  • 類型:學校社團
  • 類別:公益性
微博協會主要任務:,工作計畫,雲師大商學院微博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會員,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微博協會主要任務:

(一) 為新媒體、傳播學、移動網際網路等領域研究及學術合作提供支持。
(二) 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網路平台引導大學生正確使用網際網路並對社交網路中的言行負責
(三) 為高校學術交流及微博套用開發提供技術性指導為高校提供包括新浪在內的強大媒體資源支持。
(四) 為高校學生微博協會利用新浪微博平台發起的各項具有正面積極意義的校園活動提供支持
(五) 同時微博協會承諾為優秀成員提供實習機會,並為實習成績優秀者提供實習證明材料等。(需要的通知我到時我儘量幫你們)

工作計畫

1. 每天定期發微博介紹校園發生的活動校園風光,及時報導,介紹雲南師範大學商學院的校園活動建設情況,增強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情感。
2. 轉發各系的官方微博擴大影響,為商學院的社團建設貢獻自己的微博之力。
3. 轉發各社團的微博擴大其影響力,為具體的社團增加人氣,擴大其影響力。
4. 協助各系各社團開展微博的宣傳增大其視窗作用,增加活動氣氛內容,促進活動的成功!
5. 微博協會會通過張貼海報等來宣傳微博讓更多的學生正確的認識和利用好微博這個強大的新興媒體,
6. 協助各單位進行官方認證讓學生有微博可尋增大其可行度可信度,增加其信譽度。
7. 與各系各部門各社團進行微博大螢幕合作,在節日來臨和校園後動開展時實現場內外互動發起投票。大螢幕上可以同步顯示現場參與者傳送的簡訊和網友傳送的微博使場內外觀眾能夠第一時間傳遞和獲取現場信息。
8. 優秀成員提供實習機會,並為實習成績優秀者提供實習證明材料等。
9. 微博協會定期在指定地點進行宣傳和引導成員正確運用微博,發揮微博在大學校園的作用。

雲師大商學院微博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微博協會的名稱全稱為雲師大商學院微博協會
  • 第二條 微博協會是由學生獨立運作的、非營利性的學生社團,以研究新媒體特別是微博發展趨勢、運營方法、規律為主要目的,通過對新媒體的研究,提高高校學生對新媒體的認知,開展各類活動,實現高校學生與新媒體平台的對接。
  • 第三條 微博協會所有成員在活動及平時運行官方微博,所有的言行、措辭不得違背雲南師範大學商學院相關校紀校規;所發信息(微博等)必須嚴格維護雲南師範大學商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會員

  • 第四條  申請加入本微博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具有雲師大商學院正式學籍;
(二)  承認微博協會章程;
(三)  自願加入。
  • 第五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  提出入會申請;
(二) 由微博協會進行面試,進行綜合考核
(三)  進行審核登記
(四) 由微博協會發給會員會員證。
  • 第六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  微博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微博協會活動的權利;
(三)  獲得微博協會活動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微博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 微博微博協會承諾為優秀成員提供實習機會,並為成績優秀者提供實習證明材料等。
  • 第七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微博協會成員必須擁有自己的新浪微博帳號;
(二)  執行微博協會的決議;
(三)   維護微博協會的合法權益;
(四)  參與微博協會相關活動;
(五) 嚴格服從會員大會的相關決議;
  • 第八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申報微博協會,並交回會員證,完成交接手續,如果是微博協會及各部門負責人因各種原因辭去職務者,暫由副職進行代理,或由副會長進行託管,由成員選出新任負責人,報主席團備案,完成任期。
  • 第九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雲師大商學院-微博協會主席團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 第十條 微博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微博協會執行機構;
(三) 審議微博協會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微博協會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1/2以上通過方可執行。
  •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兩次。
  • 第十三條 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會員大會各執行機構領導微博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 第十四條 執行機構包括:主席團、辦公室、活動部、新聞部、策劃部、外聯部。
  • 第十五條 微博協會執行機構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 決定微博協會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 領導本微博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 第十六條 微博協會執行機構的原則是:
(一) 各部門合作必須經主席團的討論;
(二) 各部門負責人不得干預非本部對活動的決定。
  • 第十九條 微博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統籌微博協會發展及各部門工作
(二) 接受微博全國總會的統一管理,完成安排各項相關任務
(三) 與學校各社團及學校組織建立良好關係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 第二十三條 微博協會經費來源。
(一) 上級部門、指導單位的經費支持;
(二) 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三) 所得的正當贊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 第二十四條 微博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活動範圍,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 第二十五條 微博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微博協會日常辦公用費的報銷須由財務人員負責報銷,報銷票據背後須有經手人和證明人兩人以上的簽名。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 第二十六條 微博協會資產管理必須執行雲師大商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資產來源屬於專項資金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雲師大商學院社聯的監督。
  • 第二十七條 微博協會換屆或更換微博協會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雲師大商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財務審計。
  • 第二十八條 微博協會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