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學滇池學院女生宿舍3棟發生持刀傷人事件,一男子爬上女生宿舍二樓,用刀行兇,被砍學生正在接受緊急治療。網友爆料,有2名女生受傷,正在急救,砍人男子是宣威人,不是滇池學院學生,傷者中有一人是他女朋友,目前男性砍人者已經被帶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大學女生宿舍持刀砍人事件
- 地點:雲南大學滇池學院
- 事件:持刀傷人事件
- 性別:男
事件經過,相關法規,
事件經過
雲南大學滇池學院女生宿舍3棟發生持刀傷人事件,一男子爬上女生宿舍二樓,用刀行兇,被砍學生正在接受緊急治療。網友爆料,有2名女生受傷,正在急救,砍人男子是宣威人,不是滇池學院學生,傷者中有一人是他女朋友,男性砍人者已經被帶走。
相關法規
像雲南大學女生宿舍持刀砍人事件這種,持刀砍殺行兇的行為,定性是尋釁滋事、故意傷人還是故意殺人通過一下分析:
(一)尋釁滋事罪的認定上在刑法實務中一般分為兩類:一是無端滋事型,即行為人毫無來由地惹事生非、打人毀物、尋釁鬧事;二是小題大做型,即被侵害者此前的舉動根本不至於引起普通人那么強烈的反應。如甲乙是路人,在行走過程中,甲看了乙兩眼,結果乙就暴打了甲一頓,這就是小題大做。若傷人之前說“你去年跟我有過節,我要殺了你”,那么其行為也不屬於第一種無端滋事型。
(二)在行為導致被害人輕傷結果的情況下,區別尋釁滋事罪和故意傷害罪的關鍵就在於該行為指向是否具有特定性。如果行為指向比較“隨意”,不以傷害某一個人或者某一些特定的人為目的,而是嚇嚇人就可以,搗了亂就開心,那么這種行為的性質就是尋釁滋事。而如果行為指向比較特定,儘管其行為方式上與尋釁滋事的行為方式雷同,造成輕傷以上後果的,也要定故意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