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區農機局成立於1997年,負責全區農機機具的推廣、套用、監督管理、上牌發證等工作。現有在職職工6人,退休3人。內設辦公室、農機安全監理所、農機管理股(加掛雨湖區農機化學校)等所、股、室。辦公地點:雨湖區政府二院四樓1419室、1420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雨湖區農機局
- 成立於:1997年
- 在職職工:6人
- 辦公地點:雨湖區政府二院四樓1419室
內設機構,工作職能,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要求,雨湖區農機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協助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做好單位協調工作;
(2)負責各種會議安排和接待工作;
(3)負責做好組織、人事、紀檢及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4)負責文秘、機要保密、人事和業務檔案、行政複議、政務信息、新聞宣傳、信訪、勞資、安全、計生、財務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農機安全監理所
(1)貫徹實施農機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
(2)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業工程機械、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和認證管理;
(3)承辦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業工程機械、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牌證核發工作;
(4)指導農機安全生產,負責道路外農業機械安全違章行為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農機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和農業機械事故處理、統計上報工作;
(5)負責農機化法制建設,組織開展農機綜合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
(三)農機管理股(加掛農機化學校牌子)
(1)負責全區農機科技推廣工作,組織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運用,引導農機產品結構調整;
(2)負責農機駕駛、操作、維修和各類農機人員的培訓管理,承擔農機技術的管理和農機化學習培訓教育工作;
(3)負責實施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工作以及全區農業機械用油料的需求預測工作;
(4)組織開展全區農業機械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農機市場的規範和質量打假工作;
(5)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管理和農機行業職業技術技能鑑定工作;
(6)指導農機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農機化綜合示範基地建設,組織開展農機社會化服務,組織實施農機抗災救災工作,協調農機跨區作業工作;
(7)負責基層農機部門的業務指導和農機化統計報表、信息交流。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農業機械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組織起草農機化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提出發展農業機械化的政策建議,推進農機依法行政
2、根據全區農機事業發展總體布局及相關政策法規,依法對全區農業機械生產、經營實行行業管理,擬訂全區農業機械化的發展戰略、政策、規劃、計畫並督促實施,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及重大技術措施建議。
3、指導、扶持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機合作經濟組織、農機專業合作社和農機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制定必要的農機生產作業指導性計畫,指導全區農機系統開展農業生產、農副產品加工、農村運輸、農田基本建設、農業抗災救災等農機化服務。
4、依法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中小型挖掘機、中小型裝載機等農業生產及其產品初加工等相關農事活動的機械、設備等農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機安全生產;負責農機安全技術檢驗、登記備案、核發牌證及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考試、發證、審驗工作,負責道路外農機違章行為查處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負責對全區農機生產、銷售、維修企業實施行業管理;負責全區農機產品的質量監督和農機產品推廣許可證的審核、申報;核發聯合收割機跨區作業證和三級農業機械維修點、經營點技術合格證。
6、組織協調全區農機行業新技術、重點產品、重大技術裝備的研究、開發、生產、配套、推廣和服務工作。
7、負責全區農業機械用油料的需求預測和儲備、供應、指導工作。
8、負責全區農機科研、科技推廣、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編制、申報和組織實施農機科教興農和科技項目。
9、承擔農機人才培訓的責任。負責制定全區農機化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實施農村實用技術人才培訓工程,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機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認證管理的有關工作。
10、組織實施各級財政對購置農業機械補貼的扶持政策。
11、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