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人事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對全區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雨山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
  • 作用:執行黨和國家、省、市人事政策
  • 所屬:雨山區
管理區域,主要職責,

管理區域

雨山區

主要職責

(一)人事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人事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改革、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對全區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2、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規劃、調整、管理,編制人員計畫。
3、依法對全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進行綜合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培訓、考核獎懲、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等。
4、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組織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定,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組織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參加等級考試、考核。
5、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整體性人才資源開發,組織各類人才流動和智力交流,進行人才測評和規劃等。
6承辦審核審批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貼調整等。
7、負責全區性表彰獎勵項目審批和綜合管理,以及區級以上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
8、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錄用、培訓、調動、考核、獎懲、辭職辭退、退(離)休等工作。
9、組織實施軍轉幹部的安置。
10、負責人事統計和人事檔案管理。
11、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勞動和社會保障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對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2、依法負責區管單位勞動契約管理、勞動監察和勞動爭議處理。
3、負責轄區內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規範勞動力就業管理,協調做好復退軍人、隨軍家屬的安置。
4、綜合管理企業職工獎懲、退(離)休等。
5、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
6、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機構編制部門有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機構改革方案,統一管理全區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的機構編制工作。
2、審核區黨政群機關各部門職能配置,人員和領導職數。
3、統一管理全區行政編制和單列編制,負責研究制定編制分配方案,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
4、研究審核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事業單位實施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年檢等工作。
5、監督檢查區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執行情況。
6、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區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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