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屠夫(1982年香港人體肢解案件)

雨夜屠夫(1982年香港人體肢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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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屠夫是1982年發生在香港的人體肢解案件。犯人是林過雲原名林國裕。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審,經過二十日的審訊。4月8日,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國裕
  • 別名林過雲
  • 國籍:中國
  • 職業:計程車司機
案件回放,審訊,死者介紹,殺人動機,精神狀況分析,

案件回放

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個女性人頭及一雙女子手臂。隨後證實是屬於22歲的夜總會大班,陳鳳蘭所有。一宗極度兇殘的人體肢解案開始曝光。
1982年8月18日,灣仔一間照相館職員代客沖照片時,發現一些恐怖肢解的彩照,於是暗中報警。警方看過後認為確有可疑,遂暗中監視及跟蹤,拘捕了前來取相的男子,27歲的計程車司機林過雲。
警方在林過雲家搜出四十套錄影。其中有三套拍攝的是林過雲對女性死者進行屍奸,及肢解屍體的情況;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標本及女死者裸體特寫照片;還有殺人工具及攝影機。其後林過雲又帶警方人員到銅鑼灣大坑山坡草叢中,挖出兩具女性屍體。之後香港有關於此真實案件改編的電影《羔羊醫生》等。

審訊

審訊過程中,林過雲交待,自己原名林國裕。童年不幸,與家人關係冷漠,自認為人生比較坎坷。他在犯案前是一名夜班計程車司機,先後殺害四名夜歸女性。他將受害人的屍體帶回家中強姦,然後肢解受害人作標本,為人體殘肢拍照,再將性器官放入雪櫃中保存。更變態的是,林過雲把全部過程都拍成了小電影,以便於日後欣賞。由於林過雲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所以亦被叫做“雨夜屠夫”。
林過雲在供詞中表示,他想讓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為歷史圖片,想讓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說:“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錄下來,這個是我的習慣!”林過雲自稱,肢解女屍及奸屍是因為他對解剖學有濃厚興趣,以及有極強的好奇心。
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審,經過二十日的審訊。4月8日,由七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當法官宣布判決結果時,林過雲鎮定如常,沒有顯露半點驚訝的神色。但由於自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再沒有執行過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死者介紹

第一名死者陳鳳蘭,任職舞女。案發當日,陳鳳蘭於凌晨4時收工後與朋友飲酒,酒後在尖沙咀地區搭乘被告駕駛的計程車。林過雲載陳鳳蘭到觀塘等地兜風,後又返回家中取電線,在車上將陳鳳蘭勒死,並將屍體帶回家中奸屍。第二天,林過雲從陳鳳蘭的錢包里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然後將陳鳳蘭肢解成七塊,再用報紙包好放入膠袋內,於該晚上班時將肢體棄於城門河中。
第二名受害者陳雲潔,任職收銀員,31歲。於5月29日凌晨5時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計程車回家。林過雲在途中停車,用手銬銬住陳雲潔,再用電線勒死。
第三名受害者梁秀雲,任職清潔工,29歲。於6月17日凌晨4時下班,不久遇害。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學生,17歲。她於7月2日在尖沙咀參加謝師宴,晚上11時在酒店門外等候計程車時,上了林過雲所駕駛的計程車。林過雲說,梁惠心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銬,與她在計程車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但是,最後林過雲還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帶回去奸屍,再進行肢解!

殺人動機

林過雲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殺人時的心態說,他殺死第一名女子時並無犯罪感,只是被一種憤怒驅使,因其是妓女,林過雲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其後殺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為自己上了癮。但殺到第四個的時候,他已經開始厭倦。第四名女死者梁惠心是個17歲的女學生,林過雲表示自己也不明為什麼要殺她。當被問及梁惠心的時候,他曾經數度落淚!
由於這個案件影響巨大,所以被很多影視劇提到。林過雲對於自己殺死的那名妓女,一直振振有詞地說是“她該死”。但所謂的“該死”,不過是個藉口。妓女是一種毫無尊嚴的職業,而且這種職業之所以能夠長盛不衰,並不是因為有人喜歡做,而是因為有人喜歡捧場。許多變態色魔下手的對象都是妓女,然後在法庭上以扞衛道德自居,其實是無恥至極。倒不如說是因為妓女特殊的工作性質,所以容易成為被獵殺的對象。
李敖說愚蠢的事都不是傻瓜做的,而是聰明人所為。不敢肯定林過雲很聰明,但他絕對做了一件極其愚蠢的事,那就是喜歡拍攝女屍器官的他竟然拿相片到照相館沖印!

精神狀況分析

五名精神科醫生為他作出深入評估後,有三位認為他並無精神病,犯案只為滿足不正常的性需求。不過,林過雲對不同的專家供詞有出入,有專家認為他智商甚高,有故意說謊誤導專家之嫌。
1) 家庭環境是否影響一個人人格特性?
2) 關係疏離是否影響一個人?
3) 童年受虐令他永遠留下陰影, 是否足以影響到殺害他人?
4) 雨夜屠夫林過雲認為殺害歡場女子是替天行道, 是否人格異常?
5) 很多人也知道, 即使馴養的動物嘗試到殺人/傷人的滋味後, 往往狂性畢露..不要忘記人類也是動物的一種
6) 殺人誘因: 林過雲殺害第一名歡場女子是因為被她激怒
7) 孤獨與人際關係疏離, 缺少道德束縛, 喜歡自學閱讀, 故而令專家認為他智商甚高
另外注意的是他爸爸對子女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雲拳打腳踢。
a) 根據行為研究: 一個曾受虐待的人, 對施於他人的虐待和傷害, 是會更容易接受
b) 雖然曾為他做腦電波圖, 但虐打是否令他曾經有腦傷? 腦傷, 不容忽視, 很多兇殘多重殺人者腦部也曾受過損害.
有專家對林過雲的罪行作結論時表示,林過雲是一個備受剝削的人。而事實上,林過雲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長在一個複雜的家庭,父親有三個太太;童年的時候,曾經在婆羅乃生活過。根據他生母所講,林過雲與他爸爸的關係童年時開始已經很差,他爸爸對子女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雲拳打腳踢。有一次更因為林過雲吃飯前沒跟其他家人說「吃飯」兩字,而打了他一記耳光,將他撞向牆壁。直至成長之後,林過雲與家人關係疏離。雖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是他經常逗留於房間內,不與家人一起進膳,亦不與家人交談。不過,他爸爸在作供時表示,不認同自己管教過嚴,只是林過雲的性格太反叛。又覺得社會應該要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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