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婁上上一篇文言文文章,好戰的人應受最重的刑罰,勾結諸侯的人其次,開墾荒地、擾亂田制的再次之。
離婁章句上十三
【經原文】
孟子曰:“伯夷辟①紂,居北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②歸乎來③!吾聞西伯④善養老者。’太公⑤辟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二老者,天下之大老⑥也,而歸之,是天下之父⑦歸之也。天下之父歸之,其子焉往?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⑦之內,必為政於天下矣。”
【釋字義】
①辟:《說文》:“法也。”這裡借用為避。
②盍:何不。
③來:據王引之《經傳釋詞》,此處的“來”是句未助詞,
④西伯:即周文王。
⑤太公:姜姓,呂氏,名尚。
⑥大老:有德宿老。朱熹《集注》云:“言非常人之老者。”
⑦天下之父:朱熹《集注》云:“言齒德俱尊,如眾父然。既得其心,則天下之心不能外矣。”⑧七年:本篇第七章云:“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矣。”
【釋經義】
孟子說:“伯夷躲避殷紂,居住在北海之濱,聽說周文王興起,興奮地說:‘何不去歸依啊!我聽說西伯善於奉養長者。’姜太公躲避殷紂,居住在東海之濱,聽說周文王興起,興奮他說:‘何不去歸依啊!我聽說西伯善於奉養長者。’他們兩位都是天下有聲望、有道德的長者,他們去歸依文王就是天下做父輩的歸依了文王。天下做父輩的歸依了文王,他們的子輩還會跑到哪兒去呢?諸侯中如有施行文王之德政的,七年之內必定能以道德治理整個天下。” 離婁章句上十四
【經原文】
孟子曰:“求①也為季氏②宰③,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④倍他日。孔子曰⑤:‘求非我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於孔子者也。況於為之強戰?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故善戰⑥者服上刑⑦,連諸侯⑧者次之,辟草萊、任土地⑨者次之。”
【釋字義】
①求:孔子的弟子冉求,字子有。他是孔門政事科的高材生。
②季氏:指當時執掌魯國大權的季孫氏。
③宰:大夫的家臣,
④賦粟:朱熹《集注》云:“賦,猶取也,取民之粟倍於他日也。”
⑤孔子曰:這段話亦見於《論語先進》篇。
⑥善戰:如孫臏、吳起之徒。
⑦上刑:趙注云:“重刑也。”
⑧連諸侯:朱熹《集注》云:“連結諸侯,如蘇秦、張儀之類。”
⑨辟草萊、任土地:萊,草名。同藜。也指田園荒蕪生滿雜草。朱熹《集注》云:“辟,開墾也。任土地,謂分土授民,使任耕稼之責,如李悝盡地力、商鞅開阡陌之類也。”
【釋經義】
孟子說:“冉求做季氏的總管,沒有能用道德影響和改變季氏的德行,而徵收的粟米卻比過去倍增。孔子說:‘冉求不是我的門徒,後生們大張旗鼓地去聲討他好了。’由此看來,國君不施行仁政而使他富起來,都是被孔子所唾棄的,何況為他們使用強力去爭戰呢?爭地而戰,殺死的人橫屍遍野;爭城而戰,殺死的人橫屍遍城。這就是所謂的放任土地來吃人肉,其罪行死有餘辜,不容寬恕。所以,好戰的人應受最重的刑罰,勾結諸侯的人其次,開墾荒地、擾亂田制的再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