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任審計風險是指由於審計人員本身的失誤或其他客觀原因,導致離任審計結論不實,對被審計對象任期內工作作出不恰當評價的風險。導致離任審計風險的有審計環境、審計主體、審計客體等多方面的原因。離任審計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被審計單位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通過審計部門對離任人員進行任期內職責履行和責任界定,促進和完善了幹部管理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離任審計風險
- 原因:審計人員本身失誤或其他客觀原因
- 影響:姑息養奸,縱容違法犯罪
- 客體原因:評價體系不標準、評價辦法不恰當
產生原因,風險應對,影響,
產生原因
導致離任審計風險有以下幾方面的原因:
一 、審計主體方面的原因
審計主體是指實施審計檢查、做出審計結論和評價結果的行為主體,具體包括實施審計的部門和審計人員。離任審計風險是由於審計人員自身的綜合素質欠缺、審計人員在業務實施過程中把握不到審計重點,而產生一定程度偏差的可能性。
1、審計人員專業、經驗和能力等素質方面的問題。
(1)審計部門中具有多種專業知識的審計人員較少。審計人員所學的專業大多數為財務會計專業,其中既熟悉審計業務程式又了解工程技術、計算機技術的審計業務人員較為短缺,此外審計人員中精通法律、經濟管理等方面的複合型人才也較少。而離任審計涉及的面廣點多,對審計人員自身具備的知識面和知識層次以及相關經驗要求較高,如果審計部門內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和知識層次配置不合理,則會制約審計人員對審計工作的深入進行和有效開展,從面對離任人的審計評價也會存有不到之處。
(2)審計人員缺乏審計經驗。審計人員的專業審計經驗是從長期的專業審計工作中積累而來的,而現在審計部門中年輕的審計人員占大多數,掌握的行業知識及專業審計經驗相對薄弱,在業務的實施過程中可能缺乏必要的職業審慎和敏感性,如果對審計信號不夠敏感或判斷不準確,就可能把握不到審計重點,也可能採用不恰當的審計程式或審計方法,審計結論就會出現偏差或者錯誤。
(3)審計職業道德水準不高。審計人員過度揣測離任人的原委,探求高層領導與離任人的密切關係程度,不按審計職業道德要求執行審計業務,拋開審計規範和簡省審計程式,或者揣度出了高層領導的意圖後,尚未實施審計就確定審計基調,在現場審計過程中蜻蜓點水,掛一漏萬,或者大事化小,得過且過,應付了事。
2、審計業務實施過程存在的問題。
在審計業務在實施過程中沒有執行系統規範的審計程式,在審計計畫階段,如果缺乏充分的審前調查,可能會做出不充分的風險評估,判斷不到審計重點,從而降低審計質量,增加審計風險。在審計實施階段,如果選擇了不適當的審計程式和方法,以及未能及時採取必要的審計程式和延伸審計,將難以取得充分與適合的證據,或者由於審計範圍受限審計沒有執行替代程式,均會導致審計實施階段的風險。在審計終結階段,如果審計人員對審計證據分析不當,或者證據不充分,對問題定性不準,得出審計證據與審計結論不相符合或不完全相符合的結論,從而導致審計在終階段的風險。審計主體的業務行為,是導致離任審計風險的直接原因。
二、審計客體等方面的原因。
審計客體是指審計的對象及內容。審計對象是離任人所在部門、單位,審計的內容是離任人所在部門、單位的經營管理、財務收支以及職責履行情況。
1、被審計單位不配合,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實。
(1)被審計單位中可能會留存一部分離任人的親信勢力。由於離任人在任時間如果較長,就會提拔與扶植親信管理人員,使較為重要的崗位和職位由離任人親信擔任,此外也存在現職管理人員中多數與離任人關係較為密切的情形,離任人雖然離任,但幫派主體仍留駐在單位內。審計人員進行現場審計調查時,他們一般只提供離任人正面的信息,不提供負面信息,難以真實取證。
(2)被審計單位管理人員更換頻繁。離任人在任職期內可能存在排除異己的情況,使重要崗位的管理人員更換頻繁,資料交接不清,導致審計調查時,取得的信息資料不全或收集資料的效果較差。
(3)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薄弱。對於離任人業績較差的單位,管理控制一般也較弱,被審單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因而都比較大,審計人員很難全面掌握情況和發現問題,對離任人的審計評價也不會準確到位,形成一定程度的審計風險。
2、離任審計實施的時限短。
離任審計是一個審計範圍較全面的審計項目,不僅對審計人員的資源配置要求高,而且也要保證充裕的現場工作時間。但由於幹部在解職、審計、任職這三者的時間間隔很小,高層領導不可能給予很多的時間讓審計部門實施審計項目,可能沒有作出審計報告,離任人的就職安排決定已經作出了,有時出現了審計未進行,或審計正進行時,離任人已經是更高層級的任職,給審計人員造成的心理壓力大,導致審計緊張進行,倉促結束。
3、審計理念缺失。
高層領導看好離任人工作業績,意將重用,就會批派讓審計部門做一個離任審計報告,離任審計充當了“做秀”的角色。這使得審計人員意識到審計工作只是走走過場,審計以完成報告為目的,審計報告還可能成為離任人一件漂亮的外衣。此類“走過場”的離任審計,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審計監督的職能,將審計風險也轉嫁給了審計部門。
4、評價體系不標準、評價辦法不恰當。
在具體操作中,離任人實際完成的經營業績和指標可能與目標任務相差較遠,而未能完成目標任務是由於一定程度的客觀因素造成,在離任審計時,不可能將所有的影響因素進行全面分析和排除,因而在對離任人評價時,很難準確到位,也由此導致離任人對審計人員的審計結論不予以認同,形成的審計評價與實際不相符。
風險應對
為了有效做好離職人員的任期審計工作,規避和防範審計風險,針對實踐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應採取相應辦法與策略加以解決和應對。
1、審計工作任務與審計實施時間、審計資源相結合。
在審計實施前期,應根據離任人所在單位的經營規模、許可權和職責、任職時間等因素有效安排審計時間,如果企業規模較大,所屬公司分布在不同的地區,再加上被審單位涉及不同的行業,以及離任人任期較長等條件,則應該在確定重點審計領域和風險因素分析的基礎上,適當加強審計資源的配置,充裕安排審計工作時間。選派職業道德素質較高,有行業審計經驗以及掌握多種專業知識的審計人員執行審計任務,必要時還要進行審計人員審前的培訓,杜絕和防範走過場的審計意識,嚴格執行審計規範和審計程式,並強化離任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打造並樹立良好的審計形象。
2、重點審計與一般審計相結合。
在現場工作前,就應該作好審計重點和風險程度分析,離任審計涉及的範圍廣,內容多,應根據審計的問題的性質和重要程度,區分好重點審查內容與一般審查內容,分別採取不同的審計方法。審計過程中一般採用逆查法,即從會計報表入手,通過對離任者任期內的經營情況的變化與公司經營目標相以比,並參考同一地區規模經濟相同或相近的公司經營情況,分析離任者在任期內財力和物力的重點投向與效果,列出審計內容清單,然後根據初步分析結果,歸納出對離任者工作業績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作為審查的主選對象。對重點問題應詳細審查,對一般問題可進行抽查。對抽查中錯弊率較高的,應繼續擴大抽查面,特殊情況下還要變抽查為詳查,以便客觀、公正地評價離任者的任期業績。
3、離任審計與其他審計結果相結合。
在審計工作實施前,就應查閱任期內歷次內部和外部審計報告,查閱前任負責人的離任審計報告,作為責任界定的基礎,以免出現問題職責不清,引起責任糾紛。查閱任期內審計報告發現的審計問題,關注任期過程中審計問題的落實情況,重點關注舉報調查報告,關注舞弊形成的原因和處理結果。同時對外部審計報告提出的風險分析和管理建議也應予以關注,將需要繼續核實的審計問題列入本次審計清單。將本次離任審計與其他歷次審計結果相結合,也可有效整合審計資源,降低審計成本。
4、帳內審查與帳外調查相結合。
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對任期內經營活動的重大舉措,以及員工反映強烈的一些熱點及疑點問題,一方面可通過財務會計資料進行查證落實,另一方面要深入基層,走訪員工,開展調查研究,讓知情人、參與者反映情況,揭露問題,提供線索,查找證據,以減少失誤,保證審計質量,提高離任審計效率。並與公司相關業務部門、人事部門、監察和法務等部門密切聯繫,既能查明審計問題形成的原因,又能有效進行相關責任人員的職責界定,也能發現新的審計線索。
5、定量考核與定性分析相結合。
在離任審計現場工作完結階段,對審計證據進行篩選和分析,形成對離任人的審計結論和任期評價。在對其任期內經營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定量考核外,還要分析和評價離任人的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分析任期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優劣,以及分析離任者的管理風格、業務專長和自身素質,因此,在分析離任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同時,還要注重考核其管理方法和經營決策、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以便為客觀、公正完整的評價離任人職責的履行、管理及法規規定的遵守情況。
影響
離任審計風險帶來的影響可能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導致高層領導用人或決定不當。
二是挫傷離任者本人及其他後任幹部的積極性。
三是姑息養奸,縱容違法犯罪。
四是影響審計部門的信譽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