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外事僑務旅遊局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港澳和旅遊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外事、僑務、港澳和旅遊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或協助處理本地區的重大涉外事務,歸口管理僑務、港澳事務和旅遊涉外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鴨山市外事僑務旅遊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雙鴨山
  • 局長:劉俐唯 
工作職能,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工作職能

(二)組織接待來訪的外賓。審核有關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承辦市級領導出訪和邀請外國相關人員來訪的報批事宜。
(三)管理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省州(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我市民間團體對外交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屬的邊界事務,處理邊境地區和口岸的涉外事宜;指導或參與邊境會談、會晤工作。
(四)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工作;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組織對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
(五)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邀請和接待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事宜的審核、審批和對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民眾團體的僑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
(六)開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經濟、科技合作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做好其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華僑回國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的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社會救濟和扶貧工作。做好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
(八)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組織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產品、旅遊線路、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規劃開發;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
(九)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旅遊安全、旅遊保險、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旅遊人力資源開發規劃;貫徹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組織指導全市旅遊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全辦情況的綜合工作。協調全辦的政務和事務工作,協調各科開展專項調研工作。綜合本辦年度重要工作進展情況,起草本辦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大型會議的工作報告及領導講話等文稿。負責上級有關部門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有價值的信息。校核、列印以本辦名義制發的各種檔案。負責本辦日常文書處理及歸檔立卷工作。負責本辦的財務管理、接待費的審核、生活福利、車輛管理等項工作。
(二)綜合科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調查研究、信訪和機關後勤工作,承辦機關黨務、紀檢和人事工作。
(三)外事科
負責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的貫徹和實施。協調市屬各縣、區、各部門的涉外活動,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需要地方配合的外事工作。組織接待來本市訪問的外賓、進行公務活動的各國外交人員及外國記者;審核、報批本市出國團組,邀請外國人來本市訪問,協助有關部門對出國人員進行外事政策、紀律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協助本市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實習生等外籍人員。
(四)僑務科
負責對國家、省、市關於歸僑、僑眷、外籍華人眷屬、港澳同胞眷屬的法規、政策的貫徹執行和宣傳教育工作。建立日常僑務工作檔案,了解掌握本市重點僑務對象的各情況。負責僑務對象的外聯工作,拓展我市的招商引資領域,發展我市的僑資企業。負責我市僑務對象的撫貧工作。
(五)邊境科
負責國務院、中央軍委、省邊防委員會和市委、市政府關於邊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的貫徹執行工作。負責全市邊防鬥爭,邊境管理、界務管理的領導的協調工作。負責我市重大邊境涉外事件的處理工作。負責各種重要會談、會晤和對外交涉方案的審批工作。負責處理市邊防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召開邊防委或邊防委辦的工作會議,及時交流各類動態和信息。
(六)培訓統計科
依法組織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旅行社經理資格評定;旅遊企業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考核和資格認定,對下級旅遊行政部門行政執法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協調和組織旅遊執法檢查;受理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全市旅遊行業和旅遊企業綜合統計分析的組織和督查;指導旅遊業財會工作。負責旅遊開發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七)行業管理科
依法對旅行社、星級飯店、旅遊車船公司、旅遊定點單位等旅遊企業進行行業管理,並組織擬定有關管理規章;依法承辦旅行社審核申報、三星級以上賓館飯店審核申報,二得級、一星級賓館飯店評定的核准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本市中國公民自費出國、邊境旅遊業務;依法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維護旅遊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監督檢查旅遊保險、旅遊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國家安全措施的落實,並糾正違法行為,處理違法案件。
(八)市場開發科
研究擬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負責旅遊發展規劃與旅遊開發建設規劃的編制,負責旅遊項目管理;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指導旅遊市場促銷工作,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和重大促銷活動。負責核准對旅遊區(點)的設立及質量等等級的評定。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規範旅遊資源合理開發,糾正違法開發行為,處理違法案件。
(九)規劃財經科
擬定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旅遊區(點)質量等級進行評定及日常質量監督檢查;會同計畫部門制定全市旅遊發展規劃,督導市縣旅遊發展規劃的制定,並對旅遊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負責認定;負責全市旅遊行業和旅遊企業綜合統計與分析工作的組織、督導;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旅遊資源合理開發,糾正違法行為,處理違法案件。
(十)國際交流科
負責我市與國外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工作,開展與國外城市的交流合作;統籌安排和辦理市領導出訪友好城市工作,組織、協調各區、縣和市屬各部門實施與國外友好城市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項目;負責開展與國際組織、跨國公司及其他著名國際機構間的交往與合作;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實施高層次管理人才赴國外培訓計畫。
(十一)港澳科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歸口管理全市港澳事務工作;研究起草我市涉及港澳事務的有關政策;負責與港澳特區政府、相關部門的聯繫和交往,促進我市與港澳地區之間在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港澳特區政府官員、知名人士的來訪報批和接待工作;負責承辦省政府港澳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受市旅遊局委託承擔旅遊管理方面的行政管理職能。負責開展旅遊市場監督檢查工作,全面受理旅行社、旅遊涉外飯店、旅遊景區(含旅遊景點、度假區和度假村)、旅遊定點餐館、商店、車船公司、娛樂場所、旅遊商品定點生產企業以及其他在本市行政區城內從事旅遊業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的各類旅遊投訴。直接處理本地區跨縣的投訴案件及本地區的旅遊企業的投訴案件;受理並處理本市旅遊局收取並管理其保證金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受理並處理上級質監所交辦的投訴案件及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協助上一級質監所調查涉及本地區的旅遊投訴及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

領導班子

局長:劉俐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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