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鴨山市勞動保障監察局

雙鴨山市勞動保障監察局

雙鴨山市勞動保障監察局成立於1998年1月,為副處級事業單位,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從事勞動保障行政執法工作。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在上級部門正確領導下,在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以貫徹實施《勞動契約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為核心,進一步加大執法工作力度,組織開展日常巡視檢查及專項執法檢查活動,積極規範用人單位用工行為,切實維護了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全市勞動關係進一步和諧穩定,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鴨山市勞動保障監察局
  • 地區:雙鴨山市
  • 成立:1998年1月
  • 性質:副處級事業單位
勞動監察職責,勞動監察事項,

勞動監察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勞動監察事項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訂立和履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有關婦女、少數民族、殘疾人、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等人員公平就業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實施就業援助,執行就業、再就業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遵守和執行農民工工資保障規定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遵守國家有關台、港、奧人員在內地就業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就業規定的情況;
(八)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九)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辦理招用備案手續和就業登記的情況;
(十)用人單位遵守職業培訓和招用技術工種規定的情況;
(十一)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給予經濟補償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十二)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十三)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十四)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定點藥品零售藥店、工傷保險協定醫療機構遵守有關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服務、工傷保險協定醫療服務規定的情況;
(十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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