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抓好黨建及紀檢監察工作。
二、負責來文處理工作,對上級黨委、政府和部門,本級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來文提出批辦意見,批辦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工作。
四、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決議決定事項,負責市政府綜合事務協調工作,對需要落實事項提出處理建議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定後辦理。
五、負責市政府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及來我市上級領導機關和國內外重要賓客的禮賓服務等工作。
六、負責起草市政府領導及以市政府名義的各類講話、報告、匯報等文字綜合工作,並對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
七、負責協調落實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工作及政策落實情況的督辦檢查,指導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有關工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負責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督辦工作。
八、負責為上級和本級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指導和管理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
九、負責全市電子政務建設管理及指導檢查工作;負責市政府網上政務服務工作。
十、負責推進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和檢查考核全市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權力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
十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
十二、負責企業投訴工作。
十三、負責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五、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後勤事務和服務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擬定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區制訂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戰時城市人民防空襲的組織工作。
十七、承擔人防搶險救災應急救援任務,建立搶險救災組織網路;制訂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
十八、負責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批、設計審查、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報廢拆除及建成後的開發利用、管理維護等工作;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依法收繳人防工程有償使用費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負責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的編制及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人防地道工程、坑道工程、民用建築建設的防空地下室工程、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投資建設的大中型平戰結合人防工程(地下商業場所)的建設、施工、使用等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人防系統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檢查本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安全資格持證上崗情況。
二十、負責歸口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常務秘書室。
負責市政府黨組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會務和會議紀要起草工作;負責市政府黨組學習活動安排及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公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相關決定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件登記、轉辦及交辦事項的督辦、反饋工作;負責政府系統領導幹部請假報批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外出對上報備工作;負責《市政府大事記》的編輯工作;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綜合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綜合一科。
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部分綜合文稿起草工作;負責部分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相關文字材料把關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府部分重要檔案起草工作;負責部分市政府領導講話錄音整理工作;負責或參與涉及市政府全局性工作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市政府綜合事務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綜合二科。
負責常務戰線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督辦和綜合反饋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會務、接待及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戰線公文傳閱、批示督辦、講話報告等文字起草審核、提交市政府常務等會議議題及相關請示市政府事項的審核協調等方面工作;負責戰線會議紀要的制發、相關部門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的代擬稿初核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綜合三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車輛等後勤事務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經費、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秘書科。
負責檢查、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會務和接待工作;統籌、協調、辦理由市政府及辦公室承辦的會務和接待工作;負責會務和接待相關信息資料的整理、檔案歸檔及禮賓用品交換、移交存檔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有關會議通知及會議通知起草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工交辦。
負責工業、交通等方面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督辦和綜合反饋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會務、接待及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戰線公文傳閱、批示督辦、講話報告等文字起草審核、提交市政府常務等會議議題及相關請示市政府事項的審核協調等方面工作;負責戰線會議紀要的制發、相關部門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的代擬稿初核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文教辦。
負責文教衛生、民政等方面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督辦和綜合反饋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會務、接待及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戰線公文傳閱、批示督辦、講話報告等文字起草審核、提交市政府常務等會議議題及相關請示市政府事項的審核協調等方面工作;負責戰線會議紀要的制發、相關部門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的代擬稿初核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8.農林辦。
負責農業、林業、生態建設等方面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督辦和綜合反饋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會務、接待及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戰線公文傳閱、批示督辦、講話報告等文字起草審核、提交市政府常務等會議議題及相關請示市政府事項的審核協調等方面工作;負責戰線會議紀要的制發、相關部門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的代擬稿初核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城建辦。
負責城建、環保等方面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督辦和綜合反饋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戰線公文傳閱、批示督辦、講話報告等文字起草審核、提交市政府常務等會議議題及相關請示市政府事項的審核協調等方面工作;負責戰線政府會議紀要的制發、相關部門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的代擬稿初核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0.商貿辦。
負責對外開放、商貿、招商引資等方面相關工作的調查研究、督辦和綜合反饋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同志會務、接待及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戰線公文傳閱、批示督辦、講話報告等文字起草審核、提交市政府常務等會議議題及相關請示市政府事項的審核協調等方面工作;負責戰線會議紀要的制發、相關部門擬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的代擬稿初核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1.文電科。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公文制發、收文辦理、電子公文收發、會議材料等印刷、機要文電和資料的傳閱管理工作;負責印鑑管理工作;負責文書檔案(含電子文檔)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政府機關公文處理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2.信息科。
負責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信息,向省政府辦公廳報送有關政務信息;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整理加工;負責《要情通報》、《雙鴨山信息》(政務信息)的整理編輯;負責對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13.電子政務科。
負責市政府系統的政務信息化規劃、建設與安全保障服務工作;負責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及培訓工作;指導市政府入口網站的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14.市政府督查室。
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市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確定事項及省、市政府重要檔案、會議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和綜合反饋;負責省、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和綜合反饋;負責新聞媒體和民眾集中反映的急難問題的督辦落實;負責對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的考評;負責省、市人大代表意見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視察、調研等活動的協調服務;負責落實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相關檔案及材料;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5.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市政府值班和信息報送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全市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修訂、備案、演練工作和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指導檢查工作;負責全市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信息匯總、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工作人員培訓和全市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6.市政務公開辦公室。
負責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負責推進全市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負責推進、檢查和考核全市各縣區和在雙中、省直單位及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政務公開培訓、宣傳等工作;負責依法受理政務公開的投訴舉報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7.市企業投訴辦公室。
負責受理和辦理企業提出的投訴事項;承辦本級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企業投訴事項;研究分析企業投訴情況,提出政策完善和工作改進建議;負責有關最佳化發展環境方面的日常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8.工業經濟調研科。
負責工業及全市巨觀經濟調控方面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工業及巨觀經濟問題的重要檔案和重要講話等文稿;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9.農村經濟調研科。
負責農村經濟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農村經濟問題的重要檔案、講話等文稿;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0.社會事業調研科。
負責社會事業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社會事業問題的重要檔案、講話等文稿;負責資料管理開發等工作;為市領導、相關部門提供資料資源服務;負責《中國城市年鑑》、《黑龍江年鑑》中《雙鴨山篇》撰稿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1.政工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務員考核、培訓的組織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目標考評工作;負責市政府辦黨組會議等會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2.後勤事務科。
負責市政府領導車輛及事務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食堂管理、集中辦公區保潔等後勤事務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23.財審科。
負責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經費及所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和會計核算等工作;承擔內部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24.公共節能科。
負責全市財政撥款單位資源能源消耗統計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公共機構開展節能法制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上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25.資產管理科。
負責市直單位所有房產及土地的管理和調配使用工作;負責集中辦公區水、電、供暖、通訊、亮化綠化美化等相關設備設施保障維護工作;負責辦公用房及附屬用房基本建設、圖紙、檔案等有關資料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領導周轉房管理、使用工作;負責制訂所屬各單位國有資產目標化管理方案並實施績效考核;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26.安全保衛科。負責集中辦公區安全保衛、防火防盜工作;負責維護所屬辦公區正常辦公秩序;按照辦公區內規定對安全防火人員進行培訓管理,有關設備進行管理和日常維護;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27.人防綜合科。
負責人防行政綜合事務;負責籌措人防建設資金,組織實施經費供應;監督管理全市人防專項經費使用情況;負責編制人防經費預(決)算,及時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管理全市人防系統國有資產;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28.人防指揮工程科。
人防指揮工程科
負責制定並指導縣、區人防辦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各項保障方案以及民眾防空組織訓練和人防宣傳教育計畫;負責人防指揮所的建設,組織探討人防指揮自動化建設的途徑;負責人防工程建設計畫、設計、施工監理、定額及竣工驗收;承擔行政權力信息管理平台保留的行政許可4項、行政處罰1項、行政監督檢查1項;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29.人防法規科。
負責人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縣區人防辦的行政執法業務;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30.紀檢組(監察科)按黨章和行政監察條例規定設定,工作職責按有關章程和規定執行;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