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交接是指在每艘作業船舶的現場,由外輪理貨公司接受委託派出的理貨員與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派出的理貨員分別代表承、托雙方監督和辦理貨物交接業務。具體地說,經由港El庫場裝、卸的貨物,由庫場理貨員和外輪理貨員雙邊交接;由港口駁船外檔裝、卸的貨物,由收發貨人代表與外輪理貨員雙邊交接,一般收發貨人委託接運工具的由駕駛員代理,船邊直裝直取的貨物,由收發貨人與外輪理貨員在船邊雙邊交接。
對於按規定應參加雙邊交接而未參加的一方,應視為放棄責任,由此發生的貨差事故,由其負責。
在貨物交接過程中,若港口未按規定為雙邊交接創造條件(如定量不準、堆垛不標準等)而無法計數,在外輪理貨員提出之後港方又拒絕整理、改進時,由此發生的貨差事故,由港方負責。同時,外輪理貨員對此要做好記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邊交接
- 機構:外輪理貨公司
- 性質:貨物交接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