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牌縣水利局

雙牌縣水利局始創於1970年,其前身為雙牌縣農水服務站,1975年成立雙牌縣革命委員會農業水利水電局,1978年農業水利水電局分家,成立雙牌縣水利局。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水利建設方針、政策、水利法規,負責全縣的水利水電工程的勘測、設計、施工,水利水電執法工作和水利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以及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1991年,全縣擁有13個鄉鎮水利管理站和單江水庫管理站,平霞渠道管理所,單江電站等17個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管理全縣大小水利工程11895處,負責收取各鄉鎮的農業灌溉水費工作和鄉鎮場水利工程建設及管理工作,1995年,局機關設辦公室、人事股、水政水D土保持股,防汛抗旱辦公室,水利工程建設股,水利工程管理站,地方水電管理站,水利水電科技推廣站,水利工程建設物資供應站等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牌縣水利局
  • 所屬地區:雙牌縣
  • 管理範圍:水利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機構概況

雙牌縣水利局始創於1970年,其前身為雙牌縣農水服務站,1975年成立雙牌縣革命委員會農業水利水電局,1978年農業水利水電局分家,成立雙牌縣水利局。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水利建設方針、政策、水利法規,負責全縣的水利水電工程的勘測、設計、施工,水利水電執法工作和水利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以及水事糾紛的調處工作。1991年,全縣擁有13個鄉鎮水利管理站和單江水庫管理站,平霞渠道管理所,單江電站等17個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管理全縣大小水利工程11895處,負責收取各鄉鎮的農業灌溉水費工作和鄉鎮場水利工程建設及管理工作,1995年,局機關設辦公室、人事股、水政水土保持股,防汛抗旱辦公室,水利工程建設股,水利工程管理站,地方水電管理站,水利水電科技推廣站,水利工程建設物資供應站等內設機構。
2002年4月,縣直機關機構改革。雙牌縣水利水電局更名為雙牌縣水利局,規定雙牌縣水利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等做了新的規定。原國土局承擔的地下水行政管理由我局承擔,關於礦泉水、地熱水的管理,取水許可證由水利局實施統一管理。城市防洪職能,城市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職能由水利局承擔。縣水利局內設辦公室、水政水資源股。所屬企業股室有防汛辦、水利工程股、水利水電科技站。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有:單江水電站、單江水庫管理所、平霞渠道管理所。
水利局現有幹部職工62人,其中在職43人,離退休19人,具有大專學歷的14人,工程師10人,助理工程師14人,行政管理幹部13人,技工26人。

主要職能

1、研究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2、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信息;指導全縣水文工作
3、按照國家和我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水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4、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各鄉鎮(場)的水事糾紛,
5、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包括小水電在內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及小水電資金鐵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6、負責全縣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水利基建及小水電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的技術推廣;組織擬定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劃、規範並監督實施。
7、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鄉、鎮的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督。
8、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全縣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9、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城鄉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對各類水電站建設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
10、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11、指導全縣小水電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水利行業的水電站工程;負責擬定全縣農村水電電氣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12、負責縣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
13、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機關辦公室
負責文稿起草、上傳下達、文書檔案、接待等機關日常事務。
機關人事股
負責組織人事、機關支部、計畫生育等工作。
機關財務室
負責財務及內部審計工作。
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辦公室 負責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的實施。
規劃設計、質監辦公室
負責水利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及質量監督。
農田水利建設辦公室
負責小型農田水利項目的實施。
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防汛抗旱調度及防洪保全應急處險工程項目的實施。
農村安全飲水辦公室
負責農村安全飲水項目的實施。
水政水保及小水電生產辦公室
負責小水電生產、招商引資、法制等工作。
新農村建設辦公室
負責新農村建設點的日常工作。

下屬單位

水土保持站
宣傳、貫徹水土保持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審查批准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提出水土流失重點預防保護區、重點監督區和重點治理區的具體範圍,制定防治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組織開展水土流失監測工作和水土保持科學技術研究;調解水土流失防治糾紛,查處違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行為。
水政監察大隊
負責全縣轄區內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核發取水許可證以及徵收水資源費;負責全縣轄區內河道作業的單位或個人,核發河道作業許可證以及採礦作業管理費;負責堤堰保護費的徵收;負責水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對違反水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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