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流縣國家稅務局

雙流縣國家稅務局是於1994年9月,隨稅制改革、機構分設而在雙流縣稅務局基礎上組建的,系成都市國家稅務局垂直管理機構,負責全縣增值稅、消費稅、金融保險業營業稅(中央級收入部分)、中央企業所得稅、金融保險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後新登記註冊的企事業單位的所得稅、涉外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及稽查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流縣國家稅務局
  • 行政科室:9個
  • 派出機構:3個
  • 幹部職工:200名
  • 類型:政府機構
機構概況,機構榮譽,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全局設有9個行政科室(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計畫徵收科、人事教育科、辦公室、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3個派出機構(第一、二、三稅務分局),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共有幹部職工200名(其中在職幹部職工152名,離退休幹部職工48名)。
雙流縣國稅局服務大廳雙流縣國稅局服務大廳

機構榮譽

雙流縣國家稅務局自成立以來,從1994年至2009年底,全局共組織入庫工商稅收 75.64億元,年均增長率達20%以上,連續15年超額完成市國稅局和縣委縣政府下達的稅收收入目標任務,為保證雙流財政收入,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全局系統已建成全國青年文明號1個, 國家局級文明稅務所2個,省級最佳辦稅服務廳1個, 省局級文明稅務所4個,市級巾幗文明崗1 個,市級文明單位3個,市局級文明稅務所2個, 縣級最佳文明單位3個,縣委縣政府命名的文明紅旗單位3個,縣級青年文明號2個。縣局機關被省委省政府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 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標兵,縣局黨組被縣委縣政府授予創“四好活動”先進班子稱號,2005年10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光榮稱號,2009年1月,雙流國稅文明創建更上層樓,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為“全國文明單位”, 成為了全市國稅系統首批、雙流縣首家國家級文明單位。

機構設定

徵收管理科
負責征管法和實施細則及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和實施細則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欠稅管理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負責普通發票的政策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負責納稅評估、納稅約談的牽頭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務、工會、青年和婦女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畫徵收科(辦稅服務廳)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開展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重點稅源的監控管理,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發布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票表稽核、報稅審核、諮詢輔導和各類申請的受理、承辦或轉辦事宜;負責除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印製、領購、保管、發放和配售等管理工作;負責稅務登記證的領、發、存管理工作;負責協助公、檢、法等部門對發票、稅票重大案件的協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稅源管理一科
負責對雙流縣東升街辦、九江鎮、勝利鎮、黃水鎮、彭鎮、金橋鎮轄區內的企業(不含個人獨資企業及個人合夥企業,下同)的稅收管理工作。對所轄稅源實施監控管理,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開展納稅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開展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源管理三科
負責對雙流縣西航港街辦、黃甲鎮、公興鎮轄區內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對所轄稅源實施監控管理,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開展納稅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開展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全縣(涉外)的稅源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開展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本局財務等後勤保障及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察室
負責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的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綜合性稅收政策和各稅種的調查研究、組織實施、宣傳及日常管理;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工作;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
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行業、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查處和轉辦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一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對一科、三科征管範圍內九個街鎮的個體集貿稅收、個人獨資企業及個人合夥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納稅約談,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工作;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對雙流縣華陽街辦、白沙鎮、太平鎮、萬安鎮、正興鎮、新興鎮轄區內的稅收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納稅約談,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工作;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對雙流縣三星鎮、籍田鎮、煎茶鎮、興隆鎮、永興鎮、合江鎮、大林鎮、永安鎮、黃龍溪鎮轄區內的稅收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納稅約談,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工作;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利用;利用綜合數據資源,進行數據分析,為領導和相關部門提供信息服務和支持;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遵照市局制定的各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管理辦法,實施對本級的日常維護;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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