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柏縣科學技術局

根據《中共雙柏縣委雙柏縣人民政府關於雙柏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雙發〔2011〕3號),設立雙柏縣科學技術局,為雙柏縣發展和改革局管理的部門管理機構,副科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雙柏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原雙柏縣知識產權局的職責。
(三)加強對科技進步與創新的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
(四)加強專利行政執法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科技和專利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科技、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計畫;牽頭對科技進步與創新進行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
(二)組織編制、實施科技和科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和行業做好科技計畫項目選題、論證和上報工作,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科技信息網路、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管理科技成果,開發利用科技信息資源,指導企業制定實施科技進步工作。
(四)擬定農村和農業科技進步政策、措施和辦法;負責中藥材種植(養殖)和天然藥業發展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農村科技產業、農村區域性支柱產業的科技示範與推廣;指導科技扶貧、科技下鄉工作,健全完善農村科技管理服務體系。
(五)會同相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及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引進、試驗、示範、開發先進科學技術和利用新能源技術。
(六)負責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管理工作;組織雙柏縣科學技術獎、上級科技成果和科學技術獎推薦上報工作。
(七)統籌協調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管理技術市場和許可貿易中的專利工作及其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部門和行業智慧財產權及專利工作;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推動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八)會同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提出辦法和措施;負責楚雄州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技術創新人才、高端科技人才的推薦選拔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
(九)承辦雙柏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雙柏縣科學技術局機關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人事、財務、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離退休人員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科技經費預決算、基本建設、國有資產和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雙柏縣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科技股
擬訂科技發展規劃,指導企業制定實施科技進步計畫;引進、開發、套用和推廣新技術;負責科技開發、試驗、示範並監督實施;組織科技成果和科學技術獎的鑑定(評定)、驗收、評審和獎勵,推薦上報科技成果和科學技術獎勵項目;負責科學技術宣傳、普及、培訓、諮詢和農村科技素質提升工作;負責建立和管理技術市場、技術轉讓和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民營科技企業,開發利用科技信息資源;制定中藥材種植(養殖)和天然藥業發展規劃,發展中草藥產業;承擔雙柏縣科普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智慧財產權股
擬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部門、行業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工作,擬訂專利人才培養規劃;參與智慧財產權談判,協調智慧財產權事宜,開展智慧財產權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專利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法行為,規範和指導專利中介機構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提供諮詢、鑑定意見或技術判定;負責專利申請、評估、質押、廣告等管理工作;承擔雙柏縣專家諮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