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
集鎮產生於商品交換開始發展的
奴隸社會。中國《周易·繫辭》已有“列廛於國,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的記載。中國歷史上集鎮的形成和發展多與集市有關,宋代以後集市普遍發展,集鎮也隨之增多。鄉間集市最初往往依託利於物資集散的地點,進行定期的商品交換,繼而在這些地方漸次建立經常性商業服務設施,逐漸成長為集鎮。在集鎮形成後,大都保留著傳統的定期集市,繼續成為集鎮發展的重要因素。隨著經濟和集鎮的發展,集市對集鎮的意義則會減弱和消失。
集鎮在中心地系統的概念中,是較低的一級中心地(見
中心地學說),職能為供應鄉村所需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收購
農產品,以及滿足其服務範圍內的居民對教育、醫療、娛樂等的需要,是城鄉之間的紐帶。集鎮在一定條件下有可能成長為建制市鎮。在鄉村人口比例較大的國家和地區,集鎮在居民經濟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
集鎮內部結構的主要特徵,是商業街道居於核心的地位。集鎮的平面形態則受當地環境以及與相鄰
村鎮聯絡的道路格局的影響,或作帶狀伸展,或作塊狀集聚,並隨本身的成長而逐步擴展。
從地理學角度說,集鎮
鄉村聚落的一種。通常指鄉村中擁有少量非農業人口,並進行一定商業貿易活動的居民點。集鎮既無行政上的含義,亦無確定的人口標準,一般是對建制鎮以外的地方農產品集散和服務中心的統稱。集鎮的形態和經濟職能兼有鄉村和城市兩種特點,是介於鄉村和城市間的過渡型居民點,其形成和發展多與集市場所有關。因其具有一定的腹地,有利的交通位置,通過定期的集市和商品交換,逐步發展並建立一些經常性的商業服務設施,在此基礎上發展而成。在中國,縣城以下的多數區、鄉行政中心,均具有層次較低的商業服務和文教衛生等公共設施,並聯繫著周圍一定範圍的鄉村,除設鎮建制的以外,習慣上均稱為集鎮。
詞語概念
基本信息
詞目:集鎮
拼音:jizhen
基本解釋
[town] 比縣城小的居民區,通常以非農業人口為主
引證解釋
指鄉村中以非農業人口為主的比城市小的居民區。多為商業、手工業中心。
清
黃六鴻《福惠全書·刑名·解逃限期》:“如窩家在本處,立可拘審;如本處路途、集鎮拿獲,供窩在鄰封……以及妻子在別處者,俱要逐處關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城鄉劃分標準的規定》:“城鎮可以再分為城市和集鎮。”
浩然 《艷陽天》第六八章:“這兒是一條橫貫東西的石子公路,路北是集鎮,路南是平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