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郵道德準則

集郵道德準則:不是指平時聽說的集郵舌郵德的道德標準,而是專指經國際集61真:會議制定的一種國際性要求。並由郵政或國營集郵企業所遵循的郵政發行道德準則,這個標準是1983年11月由國際集郵聯、萬國郵聯、國際郵商協會聯合會、國際郵票商目錄出版商協會等參加的國際集郵區桌會議上提出的八條準則:
1.避免發行與本國無直接聯繫的紀念郵票;
2.避免商業上的投機;
3.現定郵票適當出售期限及足夠的預訂時間;
4.避免發行高值和慈善郵票(不符合郵資飲郵票和慈善郵票算高值);
5.避免同時發行圖案相同的有齒與無齒郵票;
6.避免發行大幹——般現行郵冊尺、廠,或不便郵寄的小型張和小全張;
7.有些國家郵政不印郵票,委託別國代辦,但有自己的主權;
8,發行郵票的面值屯與現行郵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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