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束彈藥存在的問題是:由於一系列原因,它們往往無法正常發揮功能,例如作戰前的搬運、儲藏和投放時的操作不當,以及由於投放到較鬆軟的地面,集束炸彈就無法正常引爆,許多子炸彈可能不會爆炸。子炸彈要經撞擊,觸動引爆裝置才能爆炸及地面情況的多種多樣,致使約有10%的子炸彈不會立即爆炸,再遭觸動才會爆炸,其殺傷力與一顆反步兵地雷相似。未爆炸的集束彈藥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1991年海灣戰爭中就有數萬個子炸彈沒有爆炸,在戰爭結束後的幾個月時間裡,伊拉克和科威特時常發生因子炸彈爆炸造成人員傷亡。美國政府自己對“沙漠風暴”行動所做的評估報告也表明,包括集束炸彈在內的一些非制導炸彈常常會無法擊中目標,並造成連帶破壞。有大量的集束炸彈插到地下,有的深達半米,給清除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北約軍隊在科索沃共投放了1392枚集束炸彈,北約認為,有8%—12%的炸彈沒有爆炸,而且地面上還留有34744個沒有爆炸的小型子炸彈。
迄今為止,世界上遭受集束彈藥影響的主要地區是寮國、越南、科索沃、阿富汗、伊拉克和黎巴嫩。多年來,國際社會一直對限制使用集束彈藥持有不同看法。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一直呼籲禁止使用不精確和不可靠的集束彈藥。
從2010年8月1日起,《國際禁止集束炸彈公約》正式生效。公約一經生效,締約國將被禁止製造和使用大多數種類的集束炸彈。並且,締約國原則上必須在8年內銷毀所持有的集束炸彈。
《國際禁止集束炸彈公約》是在2008年12月獲得通過。迄今為止,共有107個國家簽署了該公約。不過,擁有大量集束炸彈的美國、俄羅斯等國並未簽署該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