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禁用集束炸彈公約》於2010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該公約2008年12月獲得通過,迄今已擁有107個締約國。公約一經生效,締約國將被禁止製造和使用大多數種類的集束炸彈,而且必須在8年內銷毀所持有的集束炸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禁用集束炸彈公約
- 生效時間:2010年8月1日
- 通過時間:2008年12月
- 締約國:107個
基本簡介,內容,生效,意義,評價,
基本簡介
集束炸彈通常指航空子母炸彈。當集束炸彈被投放至預定高度或到達設定時間時,彈體會自動打開,釋美國生產的CBU-105型?>集束炸彈放出數十甚至數百個子炸彈,從而達到在目標區造成大面積殺傷的效果,子炸彈覆蓋面積可達一個標準足球場,可穿透125毫米厚的裝甲。
如果子炸彈落地後沒有爆炸,這些“啞彈”在相當長時間裡會對平民構成安全威脅。由於一些啞彈外形普通,卻色彩鮮艷,容易造成平民傷亡。據非政府組織殘疾人國際估計,集束炸彈受害者中,大約98%是平民。
2006年,以色列和黎巴嫩真主黨發生武裝衝突後,黎巴嫩的許多民眾因集束炸彈留下的啞彈爆炸身亡及重傷,引起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據聯合國統計,衝突最後三天,以色列在黎巴嫩南部投下大約400萬顆炸彈。
總部位於美國華盛頓的軍備控制協會人士傑夫艾布拉姆森認為,這起事件是催生挪威政府倡導的禁用集束炸彈國際協定和眼下公約的轉折點
內容
公約規定,禁止締約國生產、使用、儲存或轉讓集束炸彈。公約還給締約國銷毀已有集束炸彈、清理受污染地區設定了最後期限。
公約一經生效,締約國將被禁止製造和使用大多數種類的集束炸彈。並且,締約國原則上必須在8年內銷毀所持有的集束炸彈。
《國際禁止集束炸彈公約》於2008年12月獲得通過。迄今為止,共有107個國家簽署了該公約。不過,擁有大量集束炸彈的美國、俄羅斯等國並未簽署該條約。
這一公約獲得30多個國家的立法機構批准,共有100多個國家在公約上籤字。簽署(並批准)集束彈藥公約的國家
《國際禁止集束炸彈公約》於8月1日起正式生效
生效
反對集束炸彈的人士及組織對公約生效表示歡迎,認為這是十年來最重要的一項裁軍和人道主義條約,希望公約的“道德意義”能讓擁有並製造集束炸彈的國家加入締約國行列。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雅各布·克倫貝格爾認為,公約生效的里程碑意義在於,那些使用集束炸彈的國家今後將面臨道義上的譴責。
“我們希望公約 生效將影響尚未締結公約國家的行為,”克倫貝格爾說。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說,這項公約對全球裁軍和人道主義日程而言是一個巨大進步,將有助於緩解日益嚴峻的安全形勢,減少殺傷性武器所造成的傷亡。
意義
美國是集束炸彈的主要製造和使用國,在禁用這種大殺傷力武器的問題上一直持保留態度。
美國政府堅持認為,集束炸彈是“合法武器”,“在戰鬥中具有明顯的軍事用途”,且事實上比其他一些武器對平民的傷害更小。
2008年5月,來自111個國家的代表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通過禁用集束炸彈國際協定的最後草案,一致同意禁止使用、生產、轉讓和儲存集束炸彈,在8年內銷毀庫存集束炸彈。
但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羅伯特·伍德表態說,美國不會簽署禁用集束炸彈國際協定,因為簽署該協定意味著將使更多美軍士兵的生命受到威脅。
儘管擁有集束炸彈的美國、俄羅斯等國沒有簽署公約,但反集束炸彈人士認為,公約生效後,這種武器在今後戰事中有望得到“杜絕”。 在納什看來,從道義上甚至法律上,公約生效無疑將對那些試圖使用集束炸彈的國家施加壓力。
評價
一些反戰人士認為,以禁止使用殺傷性地雷的<渥太華公約>為例,美國同樣沒有簽署該公約,但自從公約生效後,美國就再未製造或使用殺傷人員的地雷。據訊息稱美國拒簽協定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合法武器”,“有較大軍事用途”,且“比其它一些武器對平民的傷害更小”。
“集束炸彈聯盟”協調員托馬斯·納什認為,這是人道主義價值對一種不公正殺傷性武器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