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密切聯繫民眾工作辦法

為加強雅安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繫民眾工作,充分發揮代表密切聯繫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確保代表履職實效,根據憲法、代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雅安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密切聯繫民眾工作辦法
  • 通過時間:2012年2月16日
辦法全文
(2012年2月16日雅安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主任會議通過)
第一條
第二條代表應增強民眾意識,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密切聯繫民眾,緊緊圍繞中央的大政方針,省、市委的中心工作和決策部署、市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面向民眾宣傳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了解民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反映民眾的意願、訴求,維護民眾權益,盡力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困難。
第三條代表密切聯繫民眾的主要內容
(一)宣傳憲法及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各級黨委重大決策部署,了解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了解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聽取和反映民眾訴求,關心幫助、促進解決民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因地制宜、努力為人民服務,為民眾辦實事。
(三)以“三個一”活動為載體,切實為民眾反映一個問題,提出一條建議,辦好一件實事。
(四)代表對民眾提出的意見和需解決的問題,可以在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或閉會期間以議案或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方式提出。
第四條代表密切聯繫民眾的方式
(一)通過組織座談會、走訪、接待民眾來訪、電話、書信、網路等方式密切與民眾的聯繫。
(二)通過參加代表小組活動等密切與民眾的聯繫。
(三)通過建立《雅安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履職登記表》,代表將密切聯繫民眾的具體情況進行填報,年終交原選舉單位匯總登記。
第五條代表密切聯繫民眾反映問題的處理
(一)代表對民眾反映的意見和問題,要進行認真分析,帶普遍性的問題,形成代表建議及時交市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處理;屬於信訪方面的問題,要幫助民眾向市人大常委會信訪辦公室或有關部門反映;所提的建議要符合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的有關規定;屬於司法機關的具體工作和司法案件,由司法機關依法辦理;屬於市人大常委會及其辦事工作機構職責的,認真辦理後將辦理情況回復代表。對民眾反映強烈或帶有共性的問題,要及時向市委匯報。
(二)代表調研中形成的調研報告,可交市、縣(區)人大常委會,根據需要由代表工作部門送交黨委政府或相關部門作決策參考。
(三)代表對民眾提出的問題,要依法做好相關引導、解釋工作;不能當面回答的,可報市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轉交有關部門予以解答。
第六條代表密切聯繫民眾的保障措施
(一)市人大常委會負責組織代表密切聯繫民眾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人員,保證經費。同時,每年要有計畫地組織代表培訓,組織代表參加各種履職活動,增強代表密切聯繫民眾工作的實效性。
(二)要暢通代表反映情況的渠道,開通專用電話,手機簡訊等平台。對代表提出的建議及時交由有關部門辦理,並注意了解辦理情況,對代表連續提出而未得到解決的建議,要認真分析情況,開展重點督辦。
(三)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總結經驗、分析問題、增添措施、推進工作,並將代表聯繫民眾工作列入年度常委會工作報告。
(四)要大力宣傳代表密切聯繫民眾、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的先進典型,努力營造代表密切聯繫民眾的良好氛圍。
第七條本工作辦法由雅安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八條縣(區)人大常委會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聯繫民眾的工作辦法。
第九條本工作辦法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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