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維護社會穩定;擬訂全市統計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情況,依法查處違反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隴縣統計局
- 機構:統計局
- 地區:隴縣
- 隸屬:隴縣政府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隴縣統計局主要職責
(二)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職責;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完成全市投入產出調查任務;核算全市及各縣區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和服務業等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市各縣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市級各部門、各縣區的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建立健全並管理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推廣計算機及傳輸技術在全市統計工作中的運用。
(十)開展統計研究工作和統計科學的交流合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