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州大臣禁娶沙州女子令

《隴州大臣禁娶沙州女子令》,敦煌吐蕃藏文文書伯字1083號卷子。為吐蕃駐隴州大臣於豬年(當是公元831或843年)從隴州節度衙發布之命令。隴州大臣據兩漢人部落(即阿骨薩、悉董薩兩部,公元820年建立)長官呈稟,得知吐蕃貴族勃松及尚論雅雅二人,藉口娶唐沙州女子,實則多蓄作奴婢。此系強奪王民,實屬無視國法。遂發布命令:“今後凡是通頰(指河隴漢區)女子,不得與其它部落為婚,只準在(通頰)萬戶之內依其本願聯姻。”並申明,不準無恥之徒持此王令到處選娶婦女,只許自願成婚。令文下端蓋有“大節度衙”公章,公章上還刻一背生雙翅之飛獅。此令文為吐蕃遺存之少量古藏文文獻之一,對研究古藏文及吐蕃占領區蓄奴之制均有重要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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