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德宏州委辦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隴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德辦發〔2010〕52號)和《中共隴川縣委辦公室隴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隴川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隴辦發〔2010〕115號)以及《中共隴川縣委辦公室 隴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對隴川縣外事機構進行調整的通知》(隴辦發〔2011〕45號),組建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為隴川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縣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
- 相關檔案:(德辦發〔2010〕52號)
- 類型:隴川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等級:正科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隴川縣經濟局承擔的能源管理方面的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三)將原隴川縣商務局承擔的經濟合作發展規劃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四)將原隴川縣經濟局承擔的鄉鎮企業行業管理的職責劃入縣農業局。
(五)劃入原隴川縣經濟局除能源管理方面、鄉鎮企業行業管理外的職責。
(六)劃入原隴川縣商務局除經濟合作發展規劃外的職責。
(七)劃入原隴川縣外事辦公室的職責。
(八)增加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化、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
(二)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化和信息化行業管理;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協調緊急物資運輸,指導和推進工業物流企業發展;組織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進工業園區建設,實施重點工業園區管理;開展工業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三)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電力行政管理和電力需求管理工作。
(四)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擬訂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加快推進農產品加工等特色產業和生物化工、燃料乙醇、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負責提出工業化、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縣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
(五)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並組織協調有關工作;負責發展新型牆體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指導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七)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有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信息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協調電子政務發展,促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指導監督、協調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有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有關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邊境地區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八)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州、縣內貿、外貿、利用外資、境外替代種植和口岸建設管理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我縣內貿、外貿、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利用外資、境外替代種植和口岸建設相關政策的建議。匯總編報和下達全縣年度進出口規劃和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擬訂商務發展規劃,提出體制改革意見和發展戰略,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現代流通方式;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相關政策,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十)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指導全縣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全縣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指導全縣企業參與周邊國家經貿活動及涉外事務。
(十一)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負責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
(十二)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指導全縣利用外資申報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報告有關動態和建議,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
(十三)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州、縣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律法規,指導全縣涉外事務和外事活動,參與邊境事務處理,維護和發展同鄰國的睦鄰友好交往與合作,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十四)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負責口岸基礎實施建設的發展規劃及組織實施口岸通關便利化工程,確保口岸正常運行。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隴川縣外事和工業商務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制度建設、文秘、機電、機要、檔案、信訪、會務、接待、督辦、保衛等工作;督辦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辦公設施、車輛管理以及財務、勞資等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管理以及人事、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協調外事和工業和商務行業社會團體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