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訂機關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文電、
會務、
機要、
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機構編制、財務和資產、行政經費、機關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工作交流合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及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企業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承擔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工作。
法規信息科
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和規程;擬訂安全生產重大政策;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科技成果評審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專家人才庫管理工作。負責執法統計、分析工作;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分解下達工作,組織制定安全生產工作及目標責任制和市政府其他相關指標的考核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網路信息管理、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和重特大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承擔生產安全事故備案工作;承擔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安監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礦山施工隊)、輸油氣管道、天然氣、冶金、有色、建材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情況,監督檢查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安全評估、評價工作;指導監督相關企業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山關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辦理、監督上述行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承擔上述行業和領域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管理工作。
安監二科
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小水電、電力、電子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情況,監督檢查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督查;依法監督檢查相關建設項目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和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相關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擬訂並監督實施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地方性執法規章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指導職業危害項目申報,綜合管理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受理、審查和上報工作;承擔生產安全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安監三科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煉化、成品油管道)、醫藥、危險化學品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標準化和安全準入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安全評估、評價及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和備案登記工作;負責職權範圍內的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相關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實施並監督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應急預案編制;承擔安全生產應急值守工作。
安監四科
負責全市煤礦企業生產準入和生產安全的
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煤礦生產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和規程情況;負責煤礦生產企業安全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和指導煤礦瓦斯治理、企業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並組織複查、驗收;監督檢查縣(區)對煤礦生產企業安全費用及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提取、繳納工作;監督檢查縣(區)政府對煤礦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員工安全培訓情況;監督檢查縣(區)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縣(區)煤礦相關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安監五科
依法監督檢查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批發)《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受理、審查;負責對煙花爆竹危險工序生產作業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考核;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或參與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和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相關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和規劃,綜合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報導,及時報告和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 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全市工礦商貿行業、市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對煤炭企業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產煤縣(區)煤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規定配合省安監局做好全市煤炭生產能力核定和監管,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和審查上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煤礦企業技術改造、改擴建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和項目竣工驗收;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負責指導、協調縣(區)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
(五)負責全市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全市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單位安全生產準入受理、審查、上報,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六)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受理、審查和上報工作,按照許可權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七)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性標準和規章,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及其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參與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監督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組織職責範圍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十一)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其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查備案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三)監督指導和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監督縣(區)煤礦生產企業生產安全費用的提取和管理;會同市財政局負責全市企業安全風險抵押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十六)承擔市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李永宏(2018.1--)
隴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原任領導
劉進海(--2018.1)
隴南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