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府河5.1殺人案

府河“5·1”特大殺人案在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蘇某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州府河5.1殺人案
  • 時間:2013年5月1日
  • 原因:因愛成恨
  • 結果:女方歿,男方被捕
殺人動機,事件經過,擇日宣判,

殺人動機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被告人蘇某在廣東深圳打工時,認識了余某(女,歿年20歲),通過交往,二人發展為戀愛關係。余某發現蘇某已結婚生子後便拒絕再與其交往,余某家人也極力反對,蘇某心生怨恨產生報復之心。

事件經過

蘇某於2013年4月23日來到隨州,住在府河鎮上的旅館,通過打聽他得知余某居住的地址。5月1日6時許,蘇某隨身攜帶刀子來到余某外婆肖某(女,歿年65歲) 家門外等候。8時許,肖某外出開門時見蘇某站在門外即大喊,蘇某隨即闖進屋內,拿刀朝肖某連捅八刀,見余某母親徐某(女,歿年41歲)近身,又朝徐某連捅五刀。
此時,余某從廚房衝出跑到蘇某身前,蘇某持刀朝余某左上腹部等處連捅三刀。余某的妹妹余某某持炒鍋從廚房衝出擊打蘇某頭部,蘇某持刀朝余某某左肋部刺了一刀。隨後,蘇某將刀子扔到屋內客廳地上,抱起余某放在寢室床上,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不久,蘇某離開現場,獨自步行前往府河派出所投案。

擇日宣判

法庭上,被告人蘇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公訴機關發表公訴意見稱被告人蘇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一人輕傷,主觀惡性極深,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其雖有自首情節,仍不足以從輕處罰。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法庭宣布在經評議後,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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