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農業局

隨州市農業局

隨州市農業局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隨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隨州市委、隨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設立隨州市農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州市農業局
  • 局長:徐鋒 
  • 內設機構:10個
  • 地址:明珠路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增加負責水產生產管理的職能。
(二)增加食用菌開發、生產、管理的職能。
(三)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四)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五)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六)加強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七)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村能源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指導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市財政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和省標準。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專項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內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四)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政策和規劃制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市農業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農藝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
另核定機關“以錢養事”崗位3個。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農業局設10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農業抗災救災生產,承擔農情調度分析,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牽頭協調局系統和行業安全生產;承辦涉及台灣地區有關的農業事務;承擔農業產業發展政策的研究,提出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村經濟發展與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局有關綜合性檔案、重要報告。
政工人事科
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承辦局業務主管社團相關事務;協助局黨組抓好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監察,指導全市農業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參與重大農業項目監督監察;查處局系統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發展計畫與財務科
(農業重大項目稽查辦公室)。
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管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相關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推動農業各類項目政策的實施並監督落實;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農業項目資金的稽查工作;監督檢查項目的招標投標、工程質量、財務管理等情況,跟蹤監測建設項目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科技教育與政策法規科
承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牽頭組織協調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指導農用地、草場、漁業水域、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承擔農村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負責農業行政執法監督;承擔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組織行政應訴工作。
市場信息與對外合作科
組織指導全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和農業信息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分析與預測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產品促銷和培育、保護與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擔農業國際貿易研究、農產品出口促進和農業產業損害調查;承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農業外援和援外工作的有關事宜。
種植業科
(經濟作物科、隨州市蔬菜辦公室)。
負責擬訂種植業(糧、棉、油、麻)發展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布局調整與標準化生產工作;組織指導種植業重大項目實施;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擬定本區域內種植業種子主導品種;組織良種繁育、植物內檢和遺產資源保護;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組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組織種植業抗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擬訂經濟作物生產規劃與產業布局,並組織實施;提出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經濟作物結構調整及標準化工作;擬訂經濟作物技術推廣和新品種、新產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種子種苗繁育管理工作;擬訂農業板塊基地規劃,指導農業板塊基地的建設;擬訂全市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魔芋)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蔬菜生產標準和技術規範;開展蔬菜生產新技術推廣,實施蔬菜產業發展項目;指導全市蔬菜基地的建設,執行基本菜地保護政策;負責蔬菜產品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市蔬菜產銷與市場預警預報;參與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的有關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農業產業化科
(市農業板塊基地建設辦公室、市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
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業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農業板塊基地規劃,組織指導農業板塊基地的建設;指導農產品加工企業布局、產業調整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發展休閒農業;組織全市無公害農產品、綠色產品、有機農產品的產地認證與產品認證及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的申報、現場檢查和標誌管理;推進農業“三品”標準化基地建設。
市飼料工作辦公室
擬訂飼料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飼料行業行政許可和一般性案件的查處;承擔飼料業信息統計、預測預警和運行監測工作;協助組織飼料檢測和監測工作;負責飼料業重大科技成果與技術推廣。
市農村能源管理辦公室
(隨州市農村能源技術推廣中心、隨州市農村改廁辦公室)。
實施《湖北省農村能源管理辦法》,宣傳貫徹執行上級關於農村能源建設、農村改廁和生產節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編制全市農村能源建設、農村改廁和生產節能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農村能源行業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沼氣、農村改廁、省柴節煤工作和生物質能、太陽能、汛能、地熱能、微水電等可再生資源輕烴、甲醇等液體燃料的技術開發、科學研究,推廣套用城鎮生活污水沼氣淨化處理工作。負責農村能源範疇節能產品、設備工程的質量檢測監督、評估和審批工作。搞好農業自然資源、農牧業廢棄物資源的開發和綜合利用。
農產品質監管理辦公室
承擔擬訂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的工作;承擔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市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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