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市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統籌協調,對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分析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發布經濟和信息化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州市經信委
- 類別:政府機構
- 地點:隨州市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文秘、信息、信訪、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督查、安全和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擬訂和完善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工作,擬訂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規章制度,管理會計檔案和國有資產;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委機關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企業負擔監督辦公室)。
研究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受理、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推動機關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擔重要檔案和重要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宣傳、新聞發布與理論研究工作;監督檢查企業負擔情況,協調處理涉及企業負擔的重大事項;受理涉及增加企業負擔的舉報、投訴,承擔市治理“三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規劃與科技科。
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建議;監測分析企業技術改造運行狀況及趨勢,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建議;負責技術裝備進口免稅的申報初審工作;承擔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工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技術政策和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實施有關重大科技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結合;組織協調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產業化示範工程;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
(四)經濟運行科。
擬訂工業經濟運行年度調控目標,提出相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和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對工業經濟情況進行考核督導;提出生產調度資金安排意見,負責應急物資、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擬訂運輸發展規劃;負責經濟運行中多種運輸方式的協調和銜接;組織擬訂綜合運輸的應急方案,協調不同運輸方式緊急調運應急物資,協調電煤等重要物資的運輸;組織協調重點站的疏運。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行業的安全監管工作,指導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負責工業企業產品市場開拓、展示展銷等對外經濟合作交流的有關工作;參與擬訂扶持工業企業擴大出口和利用外資的措施;指導企業的招商引資工作。
(五)企業發展科(市重點企業“直通車”服務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工業企業發展規劃、措施的擬訂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工業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負責工業企業的巨觀指導;組織推進企業成長工程,提出中小企業結構最佳化、轉型升級相關政策建議;提出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安排意見;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工業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措施;研究提出服務企業發展的措施建議,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工業經濟發展中涉及金融領域的政策性問題,提出企業融資的措施建議;負責協調銀企關係,建立完善銀企合作機制,推動銀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企業上市等多種形式的企業融資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行業的監督和管理,促進融資性擔保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六)縣域經濟與產業政策科。
擬訂縣域經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縣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建議措施;指導推進縣域經濟新型工業化、產業化和城鎮化工作;負責縣域經濟目標考核工作。組織擬訂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培育產業集群的政策措施,促進產業集群發展;擬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
(七)電力科(市 “三電”工作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年度電力電量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理日常電力運行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畫用電工作;依法管理供電區域劃分工作;履行《電力法》賦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電力行政執法權;參與擬訂電力行業發展規劃、電價調整等工作;指導市電力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市“三電”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行業管理科。
負責煤炭、輕工、紡織、食品、鹽業、石化、冶金、建材、磷化、醫藥等行業統計、監測分析、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協調和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相關產業政策和有關法規、技術規範及標準;研究擬定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行業發展;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方面實施農藥的準入管理有關事項;負責醫藥產業發展和醫藥儲備管理工作;提出中醫藥產業專項安排意見;會同有關方面協調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包裝行業管理和包裝產業發展指導工作;貫徹落實煤炭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全市煤炭經營資格證申報、初審和年檢及煤炭行業統計、監測、分析等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電子信息產業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產業辦公室、市家電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
擬訂電子信息產業、軟體和服務業、信息化、信息安全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業、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技術規範、標準;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電子電器產品維修服務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狀況;組織國家和省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項目、軟體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推動軟體服務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負責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申報工作;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和促進信息技術在國民經濟和社會各個領域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系統集成、信息工程監理資質認證工作;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協調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協調通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協調推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產業辦公室、市信息化領導小組、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政工人事科。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國家公務員、工勤人員和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以及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承辦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勞動工資等方面的日常工作;承擔委機關黨組織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日常工作;承擔黨組織關係隸屬經信委黨委的企事單位黨組織建設、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設、工會、青年、婦女、統戰、人才等日常工作。
(十一)老幹部工作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二)汽車產業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和措施,提出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業重大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品公告目錄的初審、申報工作;提出推動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鏈發展建議;收集、整理、發布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業信息,監測分析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引進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業基金;對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提出意見;協調服務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對汽車和新能源汽車產業集群和園區建設進行指導;協調服務產業內重點骨幹企業的培育及生產要素的配置;承擔“中國專用汽車之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