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

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是由隨州市的曾都區、廣水市和隨州市駐軍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全體會議,經過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
  • 釋義:隨州市的國家權力機關
  • 地區:隨州市
  • 會議時間: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全體會議
主要職責,調查與建議,

主要職責

根據國家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保證國家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的決議在隨州市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畫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審查和批准隨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以及執行情況的報告。討論、決定隨州市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選舉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隨州市人民政府市長、副市長,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隨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聽取和審查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隨州市人民政府、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隨州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改變或撤銷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決議;撤銷隨州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決定和命令。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它權利;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調查與建議

根據《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隨州工作實際,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辦公室、研究室、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和代表選舉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研究室和各工作委員會在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定有關議案;對屬於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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