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都歷史碑記

隆都歷史碑記,指的是在隆都地域發現的25塊歷史碑記。

隆都地域,則是包括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的蓮華鎮地域在內,原稱隆眼城都,唐宋時創建,是個千年古鎮,歷史悠久。自1986年至2007年先後發現並採取措施保護的歷史碑記有25塊。其內容主要是處理水利土地糾紛、建祠修堤、鄉規民約等。

隆都歷史碑記中,年代最久遠的是《前壟涵溝碑記》,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立;最高級別擋次的是《欽命提督廣東全省水師軍門禁示碑》,清光緒十六年立;最有特色的碑記是《石碑腳陳永配堂牛墟碑記》,民國九年(1920)立。

這些對研究隆都乃至潮汕的歷史很有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都歷史碑記
  • 發現:廣東汕頭
  • 數量:25塊
  • 類型:碑刻
簡介,內容,典型碑記,前壟涵溝碑記,軍門禁示碑,牛墟碑記,

簡介

隆都歷史碑記,指的是在隆都地域發現的25塊歷史碑記。
隆都地域,則是包括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的蓮華鎮地域在內,原稱隆眼城都,唐宋時創建,是個千年古鎮,歷史悠久。自1986年至2007年先後發現並採取措施保護的歷史碑記有25塊。其內容主要是處理水利土地糾紛、建祠修堤、鄉規民約等。這對研究隆都乃至潮汕的歷史很有價值。

內容

隆都歷史碑記中,年代最久遠的是《前壟涵溝碑記》,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立;最高級別擋次的是《欽命提督廣東全省水師軍門禁示碑》,清光緒十六年立;最有特色的碑記是《石碑腳陳永配堂牛墟碑記》,民國九年(1920)立。 其他還有《下寨三角湖碑記》《洲地訴訟碑碑記》《吳氏大宗碑記》《冠美村嚴禁規條》等等,各有千秋。

典型碑記

前壟涵溝碑記

立於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的《前壟涵溝碑記》,年代最為久遠,它比澄海建縣還早3年。那時的前壟(今稱前隴)屬饒平縣懷德鄉隆眼城都長岐堡。立碑者林世顯,潮州知府為之作序。序文稱:“水利之興,厥澤孔長。古十夫有溝,迄乎後世,繡壤綠疇,以耕以鑿,以疏通引流而灌溉之、涵蓄之。首事之功,顧可少哉!林世顯等買田置溝,畝廢以百,工費繁多,所以備預不虞,俾無憂旱潦。經縣勘丈詳報,予詳□上憲。又慮歲久怠弛,因勒之石,載明戶號。附近田畝受其分潤,補以歲修工費。章程分明,候罔易,妨爭占,杜偽妄也。豈獨世顯等之留貽後人之澤,於以孔長,而食此涵之賜,又得以永姻睦恤之意,用嘉厥志,而為之序。”此碑記很獨特,是塊雙面碑,正面為序文,背面為地圖,圖中標明涵溝位置及走向、各受益田主姓名及畝數。前隴村將此長期棄置古碑記,籌資數萬元,於廣埕近大路邊上,建了一座漂亮的碑亭。

軍門禁示碑

該碑全稱《欽命提督廣東全省水師軍門禁示碑》,是最高級別擋次的,光緒十六年立。其碑文為:
“欽命提督廣東全省水師軍門展勇巴圖魯方為給示勒石以垂久遠事。案據饒平縣屬前溪鄉監生陳振標、耆民陳宣史、族長陳業發、監生陳惠生等呈稱:生等前溪鄉與後溪鄉金姓相鄰密邇。生等祖廷光公自雍正年間卜居前溪鄉,為子孫地利之計,開設水溝、水塘,蓄水以妨亢旱。復由邱厝橋開築水道,以通水源。由橫堤虎豹潭開築水涵者七。凡惠利於闔都田園者,皆由出資修葺。載之府志,彰彰可考。是生祖推己以及人,其利益於鄉鄰者,可謂溥矣。不意後溪鄉金姓意圖尋釁,於道光二十年將水道壅截,引水北行。控經邱前縣勒拆,飭道在案。詎料同治八年,復將大壇民改矮,涵橋填高,當時生等會耆老,向伊理阻。乃伊更於去年,將流入我鄉之水道,盡行用灰石堵塞。生等屢經呈明縣憲,於本年九月初六日覆勘,將填高改底堵塞情形,一切指出。金姓恃強不服,匿不赴質,迫得匍叩行轅,懇恩飭傳金炳南、金阿魚、金道璜、金阿添等,嚴拘拆毀堵截,永示碑禁,使後來知儆,鄉里蒙澤等情。本案先經饒平縣勘訊斷結,現復飭派委員,會同局紳,前往勘明,飭傳兩造,秉公調處。茲據稟覆,該處邱厝?涵口,係為上下相通水道。金姓人等將此溝口堵塞,以致水不下流,自應照舊開涵,俾資灌溉。斷令將該邱厝?舊涵,橫一尺六寸、直一尺二寸五分,所有泥塗石珠阻塞之處,一應起出,仍照舊式挖浚通流。其上流金姓鄉前之溝,另當開鑿與左畔之溝一律平深,亦不準再行填塞。至邱厝橋面增高一尺八寸之灰土,鋤復舊址,不得藉詞加挖,致傷舊基。兩造均願遵依具結,呈請銷案,並求出示勒石,俾免日後爭競等情前來。除結存案,並札縣銷案外,合就給示。為此,示仰兩造人等知悉,嗣後務須遵照此次公斷情節,彼此永遠遵守,毋得再行藉詞滋訟,致乾重究。各宜凜遵,切切。特示。光緒十六年十一月十三日示。”
該碑原有3塊。一原立於隆都前溪陳與後溪兩村交界邱厝橋腳,現下落不明。一立於前美永寧寨內,一立於前美仁壽里西圍牆外後兩塊現存。

牛墟碑記

民國九年(1920)立的《石碑腳陳永配堂牛墟碑記》最具特色,簡稱“牛墟碑記",它不是官府立的打官司判決碑記,而是民間糾紛,由官府調解,民間議和的碑記。其碑文如下:
“饒平縣知事兼理司法事務、警察所所長曾為勒石遵守事。案據陳廣述、陳鰲呈稱,為事經和息,請核准存案勒石遵守,並行移知事。竊陳崇儀即從宜等,與陳慈治等,為牛墟涉訟一案,經廣述等雙方排解,力行敦勸,兩家因念宗誼,均願聽處。由隆都陳永配堂,向秋溪都陳延華堂請其相讓,於龍門關起至吉水山盡為止,永不開設牛墟。其詳細條議,備載約章中。仰體先生欲民無訟,廣述等顧全宗親,茲將善後約章,粘請核准存案勒石,並乞移知潮安縣長備案,俾垂久遠,同深沾感等情。據此,自應照準。除咨會潮安縣公署備案並批揭外,合行勒石布告,俾資遵守而垂久遠。此布。”
該碑原立於龍溪景靈寺內。解放後,寺拆碑在,搬到龍溪村大溝邊,做下溝台階。2006年,村組織人力將碑挖起,交由陳氏大宗祠理事會籌資建碑亭於龍溪村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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