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司法局

隆昌市司法局,是隆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隆昌市康復西路一段2號六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昌市司法局
  • 辦公地址:隆昌市康復西路一段2號六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第一條 根據《隆昌市機構改革方案》(隆委發〔2019〕10號)和《關於〈隆昌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隆機改領發〔2019〕2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隆昌市司法局(以下簡稱市司法局)是隆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中共隆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依法治市辦)設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條 市司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市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牽頭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實施後的評估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市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協調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的資格認證和證件管理,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應訴案件。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負責並指導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將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內容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普及,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負責管理社區矯正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全市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負責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幹部隊伍建設。
(八)負責全市外來企業投訴處理和民營企業法律服務工作。
(九)負責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法律服務機構黨的建設。監督管理律師事務所、公證處等法律機構黨組織設定、黨員發展、黨員教育、黨員統計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條 市司法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處理市司法局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本機關信訪、綜治維穩、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績效管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司法行政輿情管理等工作。承擔綜合公文的起草審核、重大政務督辦、史志年鑑編纂等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科技與信息化工作,負責本機關網路信息安全工作。負責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基本建設工作。
(二)法治調研督察股。負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的日常工作。開展全面依法治國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關重要檔案。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推進司法行政改革。擬訂全面依法治市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市政府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
(三)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負責監督管理社區矯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四)行政複議與應訴股(外來企業投訴中心)。監督協調(負責)全市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辦理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和因之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辦理向市政府申請行政賠償的案件。辦理向市司法局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和以市司法局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指導、監督、協調有關部門辦理以市政府為被告的其他訴訟和仲裁案件。承擔全市外來企業投訴中心辦公室工作。為外來企業、民營企業及投資者提供法律、政策諮詢服務,依法組織調解和協調,幫助維護其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對外來企業投訴事項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
(五)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與合法性審查股。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重要性問題。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監督人員的資格認證和證件管理,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協調各部門在執法中產生的重大矛盾和爭議。指導行政裁決工作。辦理有關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案件。牽頭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牽頭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實施後的評估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工作。承擔市政府其他涉法事務的論證審核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協助推進各級立法調研工作及配合立法後跟蹤評估工作。承擔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工作。
(六)普法與依法治理股。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開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七)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擬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並指導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負責本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和律師工作股。統籌布局全市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證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本機關“放管服”改革、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雙隨機一公開、一體化政務服務、兩法銜接工作。負責上級司法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和初審。承擔本機關政務服務事項的清理和納入電子政務平台的工作,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範運行。監督管理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管理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政治部。負責黨的建設、班子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法律服務行業(律師、公證等)黨的組織關係,負責法律服務行業(律師、公證等)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幹部監督、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等工作。承擔局黨組檔案起草、審核等具體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承辦幹部任免、考核、工資福利、保險、人事人才、隊伍建設、教育培訓、表彰獎懲、文化建設、人事相關統計等工作事宜。管理機構編制、幹部檔案工作。負責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領導分工

各科、股、室、處、所、大隊、中心:根據工作需要,經2019年4月26日局黨組會議研究,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調整如下:
王章銘(黨組書記):主持司法局黨組全面工作。
程滿華(黨組副書記、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工作。主持司法局行政全面工作。
李俊(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評價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牽頭組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實施後的評估工作;負責全市外來企業投訴中心辦公室工作。
丁霜(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負責人民調解; 負責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人民陪審員選任;負責幫教安置等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負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及基層法律服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工作;負責本單位財務工作。
范選超(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的日常工作;負責普法宣傳、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
陳朝仁(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工作;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幹部監督和人事相關工作;負責群團、工會、關工委等工作。各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各自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等工作,以及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市司法局設5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承辦司法行政系統應急事件組織協調工作和本局的目標任務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通信技術網路和信息化建設;督促、指導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辦文電收發運轉、文書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機關法制、調研、大事記及年鑑的編寫;負責本局的行政管理;負責本局物資裝備和後勤保障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案件、行政處罰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內外的協調、接待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股(隆昌市法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擬定全市普法教育、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檢查各行業、各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學理論研究和法學教育;承擔法制宣傳報導工作;承辦市法制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層工作股(隆昌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隆昌市人民調解指導中心):貫徹執行《人民調解法》;監督指導各類調解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負責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和調解員的考核、培訓、表彰工作;承辦市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和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督促指導基層司法所建設工作;擬定全市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計畫並督促落實;調查研究重新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註冊登記工作;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業務培訓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公證律師司法鑑定工作股:貫徹落實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指導律師、公證、司法鑑定機構及執業人員的法律服務工作,並負責考核、登記、年檢、註冊等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公證員辦理涉及穩定的重大法律事項工作;監督管理指導協調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區矯正執法大隊(隆昌市誰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法履行有關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刑罰的執行職責,擬定全市社區矯正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矯正接收、事項審批、調查取證等執法工作,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承擔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職責。
政工科: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幹部的考察、任免、調配、勞資等日常工作;負責幹部培訓、表彰獎勵工作;承辦機構編制、幹部錄聘、人員調入調出、撫恤以及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2日,被評為“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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