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中縣司法局是資中縣政府職能部門。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全縣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基層法律服務和本系統人大、安全、信訪、維穩、綜治、防邪、目標督查、信息、政務公開、應急管理、檔案、依法行政、審計、保密、修志、電子政務、統計、無償獻血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基層工作股、政工科、群工股和司法所、法律服務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資中縣司法局
- 所在地區:資中縣
- 局長 :李茂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全縣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制訂全縣普及法律常識、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規劃,並指導各鄉鎮、各行業實施。
(三)監督管理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
(四)監督管理律師工作、公證工作、法律顧問工作。
(五)負責基層司法所建設。
(六)指導、監督社區矯正工作、人民調解工作和刑滿釋放人員、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七)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八)指導司法鑑定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孫永全同志為資中縣司法局負責人。
黨組書記、局長 李茂
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大專文化,1978年10至1992年6月先後擔任公民區雙河鄉政府副鄉長、麒麟鄉黨委副書記、廣泰鄉黨委副書記等職;1992年6月到1999年9月任公民鎮組織幹事、廣泰辦事處黨總支書記、辦事處主任、鎮黨委、人大、政府辦公室主任,縣委組織員兼大共辦事處黨總支書記等職;1999年9至2008年9月任縣委組織員、縣委、縣政府信訪辦副主任、主任;2008年9月任資中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縣司法局黨組及行政全面工作。負責財務、工會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賀文全
男,漢族,1971年7月出生,大專文化,1995年2月至1999年6月任資中縣司法局基層股科員;1999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司法局辦公室科員、副主任、主任;2008年12月任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行業統計、信訪及穩定工作。
副局長 朱光敏
女,漢族,1978年2月出生,本科文化,1998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隆昌縣龍市鎮政府科員;2007年12月任資中縣司法局副局長。
協助局長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律師和本系統政協、人口計生、婦女兒童等工作。分管局法制宣傳股、律師工作股、縣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行業統計、信訪及穩定工作。
黨組成員、政工科長陳聰
男,漢族,1962年7月出生,大專文化,1995年2月至1996年8月任資中縣司法局辦公室秘書;1996年8月至2001年4月任司法局基層科副科長、科長;2001年4月2007年8月任司法局政工科科長、司法鑑定股股長(主持政工科工作);2007年8月任司法局黨組成員、政工科科長。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含組織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局管幹部和直屬單位幹部的考核、考察、任免、調配、錄聘、培訓、表彰獎勵、人事勞資和社會保障、公證、司法鑑定管理等工作。分管局司法鑑定管理股、縣公證處。
負責所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行業統計、信訪及穩定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作友
男,漢族,1963年12月出生,大專文化,1984年4月至1998年10月任公民鎮中層幹部;1998年11月至2011年6月任資中縣公民鎮黨委委員、副書記兼紀委書記;2011年6月任司法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局黨組書記、局長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效能建設、黨務公開工作及其相關責任制的貫徹落實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承辦司法行政系統應急事件組織協調工作和目標任務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審核、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承擔局機關的行政管理、後勤保障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法制宣傳股(資中縣法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擬訂全縣普法教育、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各行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辦縣法建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和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工作股;
負責貫徹落實律師、公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管理律師公證執業人員及其機構並負責考核、登記、註銷、年檢、註冊等工作;指導律師、公證員辦理涉及穩定的重大法律事項工作;監督指導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監督司法鑑定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基層工作股(資中縣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資中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擔基層司法所業務建設工作;擬訂全縣社區矯正工作規劃、相關政策、制度等規範性檔案;督促、指導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擬訂全縣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政策及工作規劃並督促其落實;調查研究重新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年檢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註冊登記工作;組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業務培訓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人民調解指導辦公室(資中縣人民調解指導中心);
貫徹執行《人民調解法》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調解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負責人民調解組織的建設和調解員的考核、培訓、表彰工作;承辦縣矛盾糾紛“大調解”協調中心和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政工科。
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管幹部和直屬單位幹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和調配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幹部錄聘、撫恤以及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幹部培訓和立功創模、表彰獎勵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工作;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