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檢查全縣各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及機構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機構編制管理預算約束機制和監督懲處制度,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德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主 任:杜志龍
- 副主任:楊彥琴
- 辦公地點:隆德縣城六盤路121號
編辦領導,主要職責,
編辦領導
主 任:杜志龍
副主任: 楊彥琴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區、市、縣黨委、政府關於行政管理體制、事業單位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
(二)研究擬定隆德縣行政管理、事業單位管理及其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有關實施細則、辦法和制度;統一管理全縣、鄉(鎮)兩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名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機關(以下簡稱黨政群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對全縣事業機構編制實行統一管理
(三)負責審核各部門、各鄉鎮、各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方案。
(四)指導、協調全縣行政管理體制、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及其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五)協調各部門的職能配備和調整,協調黨委各部門之間、政府各部門之間、黨委各部門與政府各部門之間及縣直各部門與鄉鎮及其所屬事業單位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負責審核、辦理黨政群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屬事業單位的職能、機構、編制和領導幹部職數等調整變動事項。
(七)在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委託下,負責除直屬事業機構外,其它事業機構的設立、合併、分設、撤銷;負責各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事項;在不突破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下達的事業編制年度控制數額的情況下,對全縣事業單位的編制進行調整。
(八)負責全縣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縣委、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部門屬事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驗工作。
(九)負責審核、辦理全縣黨政群機關和各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及新增人員控編、列編手續;全縣行政機關、事業機構全國統一代碼標識的分配頒碼和機構編制的統計、信息工作。
(十) 負責全縣各鄉鎮、縣以上黨政群機關、縣直事業單位及部門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
三、辦公地點
辦公地點: 隆德縣城六盤路121號政府三樓西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