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隆安縣委員會 隆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隆安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及隆安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隆發〔2014〕20號),設立隆安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為隆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隆安縣糖業發展局牌子。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隆安縣委員會隆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隆安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及隆安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隆發〔2014〕20號),設立隆安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為隆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隆安縣糖業發展局牌子。

現任領導

隆安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員:趙加明
隆安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員:隆仕湖

職能轉變

(一)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投資審批事項
1.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項目外,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最大限度地縮小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範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
2.做好進一步修訂調減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的配合工作,對市場競爭充分、企業有自我調節和約束能力、可通過經濟和政策手段有效調控、符合結構調整方向、有利於防止產生新的過剩產能的項目,由核准改為備案。完善備案制度,防止變相審批。對確需審批、核准的項目,明確範圍、程式、標準和時限,做好與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部門的銜接,簡化手續、最佳化程式、限時辦結,依法及時公開項目審批、核准信息。
(二)增加的職責
承接上級部門下放或者委託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完善的行政審批制度。
(三)整合的職責
1.將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給縣農業局。
2.將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承擔的縣政務信息網、信息基礎設施、黨政專用信息網路、電子政務以及公共服務信息化等數位化建設和管理的職責(除信息化行業管理以外)劃給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信息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經濟貿易、信息產業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負責全縣經濟貿易和信息產業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經濟貿易和信息產業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研究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議;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縣經濟貿易和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建立煤炭、電力、石油、燃氣等重要物資的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貿易和信息產業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經濟貿易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全縣經濟貿易和信息產業相關產業投資的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和備案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經濟貿易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項目節能評估;
指導經濟貿易和信息產業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
(五)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先進裝備製造等產業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經濟貿易和信息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和自治區、南寧市、隆安縣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經濟貿易產業、信息服務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全縣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和隆安縣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事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及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經濟貿易和信息化產業相關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全縣經濟貿易和信息產業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指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負責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
負責協調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全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議;
負責全縣繭絲綢管理工作;負責電力、煤炭、石油天燃氣的工業行業管理;
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物流的綜合協調。
(十三)負責全縣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承擔全縣國防科技工業、民用船舶工業的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煙花爆竹行業規劃和有關標準、規範。
(十四)負責全縣工業園區管理,牽頭研究擬訂全縣工業園區的布局規劃和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縣工業園區管理辦法和獎懲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園區建設,指導全縣承接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產業轉移工作。
(十五)擬訂全縣糖業發展戰略、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糖業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監測、分析全縣糖業運行態勢,統計並按許可權發布糖業相關信息,開展行業損害預警預測,組織實施糖業調控目標、貫徹落實地方食糖儲備調控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糖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六)負責全縣工程、經濟系列專業職務資格以及全縣企業職工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推薦評審工作;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職工教育工作。
(十七)指導全縣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國際化經營;組織工商企業在國內外舉辦招商引資、貿易展銷等活動;指導企業開展市場行銷工作。
(十八)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和全縣商品市場、商業網點和物流配送建設規劃,研究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和社區商業服務體系,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十九)研究提出規範流通秩序和市場運行的政策措施;
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職責,監督實施有關行業標準。
(二十)負責全縣商貿流通業、副食品業、餐飲服務業和生活服務業的行業指導和巨觀管理;負責酒類流通、成品油、美容美髮業、實物租賃業和舊貨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二十一)負責會展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協調與監督縣內各種經貿交易會、展銷會、展覽會、經貿洽談會和招商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本縣由政府、行業部門組織的有一定規模的國內外商品展銷活動和經貿洽談活動。
(二十二)負責全縣外貿市場多元化發展規劃,抓好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研究制訂全縣促進對外貿易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商品目錄及商品配額招標政策;
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重要商品供求狀況;指導協調出口加工等工作。
(二十三)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協調全縣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實施及其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內外貿易統計及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負責有關國內外貿易發展資金的管理。
(二十四)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研究擬訂我縣利用建立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的機遇,擴大與東協國家經貿合作的政策措施,組織和承辦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事宜。
(二十五)依法對外貿經營者實行備案登記,執行國家實行國際貿易管理的貨物和經授權經營企業的目錄,聯繫和協調外國及港澳台地區駐縣商業機構的業務,協調處理涉外商務事務。
(二十六)組織商務出訪考察活動,參與承辦與商務業務相關的外事接待。協助我縣駐外經濟商務機構、代表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工業、內貿、外貿相關學會(協會)的工作。
(二十七)負責全縣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方面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制訂有關規章標準,並監督貫徹執行;指導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消防工作進行綜合性檢查,通報和查處重大生產事故、火災事故;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監督體系。
(二十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內設8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會務、對外聯絡、綜合治理、信訪、宣傳、後勤服務等工作;
牽頭負責重要檔案、報告、總結和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
承擔機關績效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計畫生育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負責組織全縣經濟、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申報和評審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
組織擬訂、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
組織編制區域性工業和信息化規劃以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前期研究;
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縣轄區內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和搬遷改造工作。
負責綜合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統計分析、預測預警及重點工業企業運行監測分析,並發布有關信息;
綜合分析工業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
組織擬訂全縣年度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目標;負責縣區工業發展情況考評工作;聯繫指導相關工業行業協會。
(三)企業和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全縣工業和信息化日常運行,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全縣電力、煤炭、石油天燃氣工業的行業管理,擬訂全縣電力、煤炭、石油天燃氣工業行業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協調煤炭、電力、石油天燃氣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需銜接,擬訂電力運行調控目標並協調實施;
擬訂地方能源工業法規、行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電力行業行政執法與監督,參與電價改革和管理工作;
負責工業企業物流的綜合協調;負責指導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承擔行業應急管理的協調工作;承擔企業減負的有關工作;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及散裝水泥的推廣套用,負責節能監察相關工作。
(四)投資和技術改造股(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包括新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技術改造扶持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編制全縣及申報國家、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改造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計畫;
組織協調重點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實施;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及節能評估、審查相關工作;組織上報須國家、自治區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
承擔全縣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減免稅的初步審核及上報工作;
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五)工業管理股
承擔冶金、有色金屬、機械、汽車、民用船舶、化工、建材、食品、醫藥、輕紡、造紙等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及原材料工業發展形勢並提出建議;
擬訂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分析行業運行情況,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繭絲綢生產計畫,指導實施繭絲綢農工貿一體化;
負責縣醫藥儲備管理;擬訂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煙花爆竹行業規劃和有關標準、規範;
負責指導工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商務股
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流通企業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
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負責全縣商貿、流通服務行業安全管理工作;
制定並組織實施商貿、流通服務業行業企業事故防範措施和安全生產檢查。
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
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進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研究擬訂我縣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監督實施有關行業標準;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高行業組織化程度和現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制度,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實行行業自律,開展行業培訓,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
參與組織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商業欺詐的專項整治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管理工作。
研究流通領域現代物流業發展方向,組織編制本縣流通領域現代物流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擬訂本縣發展流通領域現代物流業的政策、措施、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和推進商貿物流企業兼併重組,指導商貿企業與物流企業聯動發展;協調、推進物流倉儲、配送等重大項目建設工作。
組織編制全縣會展業發展規劃,擬訂會展業發展相關政策和措施;負責全縣會展行業的規範管理工作;負責本縣會展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綜合評估和指導服務;負責會展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培育和發展會展市場,引進和培育會展品牌;指導開展地方特色節慶活動;促進會展行業健康發展。
組織起草市場體系建設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建設和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內外貿一體化區域性商貿物流基地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對報廢汽車回收、老舊汽車更新進行監督管理。
擬訂全縣商貿領域信息化發展規劃、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建立完善全縣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組織進出口預警、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監測體系建設。
擬訂全縣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南寧市下達我縣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的申報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對外貿易運行狀況,研究外貿運行和結構調整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措施建議;負責本縣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境內外涉外商品交易會;
指導、督促對外貿易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指導、協調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貫徹執行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的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全縣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
負責外援項目和對外援助項目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和農業技術示範中心的有關工作。
(七)信息化推進和信息安全協調股
負責推動全縣信息產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的規劃、政策;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和生產;
組織協調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和隆安縣重大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推動全縣信息產業技術創新;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指導協調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融合發展。
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承擔全縣重大活動通信保障協調工作。
(八)糖業發展股
擬訂全縣糖業發展戰略、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糖業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監測、分析全縣糖業運行態勢,統計並按許可權發布糖業相關信息,開展行業損害預警預測,貫徹落實糖業調控目標和地方食糖儲備調控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糖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人員編制

隆安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 1名,副局長4名(含1名兼任縣糖業發展局局長)。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控制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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