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市種植業、畜牧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市財政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定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按照職責許可權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相關工作和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擬定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簽發植物檢疫證書,承辦授權範圍內的國外引種檢疫審批和市間調運檢疫手續。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工作,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擬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事項,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許可和飼料生產企業設立條件審查和動物源性飼料安全衛生審查的職責。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地、宜農灘涂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定全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指導農業生物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四)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五)研究擬定全市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擬定全市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檢查、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負責引進外資扶貧項目並組織實施。
(十六)承擔農機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全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政策和農機管理制度;研究擬定農機化發展的規劃、措施,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全市農機化發展方向和結構的調整,配合有關部門對農機化工程項目進行立項、考察、審批。
(十七)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編制3名,職數1名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新聞宣傳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和行政審批綜合辦公有關工作;牽頭協調市直單位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
(二)人事教育科(市農村勞動力轉移服務中心) 編制2名,職數1名
承辦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承辦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大項目規劃,編制年度計畫;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加強農業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項目監督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四)種植業管理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種植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發布農情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監督管理種子(種苗)審批和肥料、農藥登記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植物檢疫、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
(五)畜牧業管理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畜牧業發展和草地保護建設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和規模飼養;擬定全市飼料業、奶站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飼料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承辦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管理工作;承擔動物防疫、檢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動物防疫、檢疫工作。
(六)新農村建設辦公室 編制4名,職數2名
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組的日常工作。研究全市農村改革發展總體戰略,提出指導性建議;指導全市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工作;負責農村基層幹部培訓工作;擬定全市新農村建設總體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市新農村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全市新農村建設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及監督考核工作;協調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統籌城鄉一體化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幹部下鄉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扶貧方案的研究制定並監督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共同搞好扶貧工作。
(七)農村政策與經營管理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組織開展全市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重大問題調研,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和參與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方面重要政策、重要檔案、全局性工作部署等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擔農業農村經濟法律、法規的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有關法律事務,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提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
(八)農業綜合開發科(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編制3名,職數1名
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考察、篩選、評估、論證、推薦、呈報並組織實施;監督項目計畫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擬定全市農業產業政策,提出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的政策建議;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辦有關農業涉外事務;研究擬定全市農機化發展戰略、方針、技術政策和農機管理制度;研究擬定農機化發展的規劃、措施並組織指導實施;負責全市農機化發展方向和結構的調整;配合有關部門對農機化工程項目立項、考察、審批。
(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市綠色食品辦公室) 編制2名,職數1名
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擬定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的標準;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和信息發布的工作;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市場信息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
(十一)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2名(含紀檢組長),職數1名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及行政效能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市農業委員會(市委農村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3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總農藝師1名,總畜牧獸醫師1名,紀檢組長1名。
下屬單位
陽泉市農作物良種場
主要職責:繁殖各類補芽作物的雜交種子及各種作物品和種子的提純復壯,引進外地的優良優質高產品種種子進行試驗示範,為補芳品種的更新換代做準備工作;承擔國家、省市和子公司各種芳作物品種的田間試驗,為全市農業發展和糧食營產提供優質的種子和先進的栽培技術。
正科級建制,核定科級領導職數1正2副。
經費來源為自收自支(實行企業化管理),核定編制35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3名,專業技術人員7名,工勤人員2名,生產工人23名。
陽泉市農村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為全市農村提供技術、信息、諮詢服務。
副縣級建制,核定領導職數1正(副縣級)1副(正科級)。
經費來源為自收自支(實行企業化管理),核定編制6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2名,專業技術人員3名,工勤人員1名。
陽泉市扶貧開發貸款擔保中心
主要職責:依法接受熱心支持我市扶貧事業的組織、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提供的社會資金、物資捐贈及技術援助;開展各種扶貧濟困活動,通過各種渠道募集扶貧資金和物資;扶持我市貧困地區經濟開發和科教、文化、環境、衛生等事業的發展;扶持貧困家庭和人口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其素質和能力提高;促進貧困地區與經濟發達地區的交流聯繫;按有關規定設立賬戶,獨立核算,對基金的募集和使用進行管理;承擔市扶貧基金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為全市農村中小企業提供短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技術改造貸款、扶貧貼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為農民提供種植業、養殖業、畜牧業、節水灌溉、科技攻關等相關項目貸款、融資以及其他擔保服務。
陽泉市養蜂技術推廣站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蜂業經濟發展規劃、政策的制定與實施;負責科學養蜂技術推廣、技術培訓與服務;推廣蜜蜂授粉農藝措施;開展蜜蜂遺傳育種與推廣;監測、防治蜜蜂疫情。
陽泉市果樹站
主要職責:負責制訂全市果樹、藥材生產規劃與品種區域布局;負責全市果業、藥材生產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開展技術培訓、交流和諮詢服務,組織實施示範基地建設。
陽泉市草原管理站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草原管理的法規、規章;負責全市飼料、牧草資源的普查、管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市天然草山、草坡的改良,制定人工種草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廣先進的飼料生產技術,開發新的飼草飼料資源;負責全市飼料及添加劑的監測、檢驗。
陽泉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基本農田保護和肥料使用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耕地地力監測和研究,定期作出評價,提出耕地保養措施,指導土壤改良工作;負責全市肥料的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陽泉市種子管理站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執行有關農作物種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農作物品種管理,編制農作物種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品種引進、示範、繁育、推廣計畫,發布信息;配合主管部門審核、核發農作物種子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監督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活動;承擔國家、省市的農作物新品種區域試驗、新品種展示等任務;承擔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委託檢驗和仲裁檢驗以及認證種子的質量檢驗,組織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鑑定;培訓農作物種子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領導信息
安海潤 黨組書記、市農委主任、市委農辦主任
主持全委全面工作鄧寶柱
黨組副書記、市委農辦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新農村建設、幹部下鄉、扶貧開發、農村環保、農村新型能源建設、工礦商貿企業幫扶新農村、農業展覽會等工作,分管新農村建設辦公室、名優產品開發中心。盧懷長
黨組成員、市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主任
主持市農業機械化發展中心全面工作呂建平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主任分管紀檢監察、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政見行風評議等工作,分管監察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農業綜合執法支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喬玉珍
黨組成員、市農委副主任、市委農辦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機關行政管理、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文明單位創建、農民科學素質提升行動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農廣校任仔蘇
黨組成員、市農委總農藝師
協助主任分管種植業系統、農業防災減災工作,分管種植業科、農技推廣站、土肥站、種子站、植保站、果樹站、蔬菜技術服務中心郭真祥
黨組成員、市農委副主任、市委農辦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農村經營管理、機關後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三城同創、愛國衛生等工作,分管農村政策與經營管理科、經管站、後勤中心
劉衛東
黨組成員、市農委副主任、市委農辦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畜牧業系統工作,分管畜牧業科、動物衛生監督所、繁改站、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畜牧獸醫技術推廣站、草原站閆貴壽
黨組成員、市農委副主任、市委農辦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農業產業化工作,分管農業綜合開發科、養蜂技術推廣站、農村服務中心毛新輝
黨組成員、市農委總畜牧獸醫師
協助主任分管機關黨建、創先爭優、工青婦、計畫生育、老幹部等工作,抓好畜牧業技術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辦、市場信息科、良種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