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起草我市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意見、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定全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擬定並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動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對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畜禽定點屠宰、酒類流通、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定並實施促進全市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全市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政策;擬定並實施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八)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與涉及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九)擬定外商投資政策;依法申報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申報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審核管理工作;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
(十)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並實施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等;擬定並實施市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措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依法審核上報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類企業除外)。
(十一)負責全市對外援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二)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外經貿政策以及多邊雙邊經濟合作政策;負責我市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諮詢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負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三)負責全市駐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務、會務、文秘、檔案、印鑑、安全、保密、信息、新聞發布、接待等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擬定全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相關問題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並執行預算;承擔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統計工作。
(三)市場秩序科(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畜禽定點屠宰和酒類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研究現代市場體系、現代流通方式、擴大對外開放、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其它法律事務;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我市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承擔社會公眾對生豬屠宰、酒類流通、特許經營、零售商促銷、零供交易、報廢汽車回收、技術進出口、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承包工程等內外貿、外經領域和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等方面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舉報投訴工作。
(四)市場運行調節科 編制4名,職數2名
組織擬定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審核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的立項;牽頭組織規範零售商促銷和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提出引導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制定並實施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動商業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等進行監督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市流通行業協會工作。
(五)商貿服務管理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商品貿易展會的組織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六)對外貿易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並實施市內重點出口商品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承擔進出口商品配額及許可證管理有關工作;承擔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工作和國際貨運代理資格的審核備案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各類交易會、洽談會等對外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擬定並實施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承擔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審核工作;組織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活動;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頒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我市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及加工貿易管理工作;承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與裁決工作;指導各進出口商會工作。
(七)外資管理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全市外商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利用外資中長期發展規劃;按有關許可權核准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事項;按國家和省規定,負責限額以上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工作;依法審批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全市外商投資統計工作。
(八)對外經濟合作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貫徹落實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類企業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執行國家對外援助計畫;管理多雙邊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承擔相關統計工作。
(九)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2名(含紀檢組長),職數1名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及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信訪工作。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紀檢組長1名。
領導信息
孫存恩
陽泉市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市商務局黨組和行政的全面工作。
王芳田
陽泉市商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商貿服務、對外貿易、人事、勞動保障工作。
劉振華
陽泉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市場秩序、商務執法工作。
劉建民
陽泉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市場監測、市場供應、市場建設、後勤管理工作。
李宇紅
陽泉市商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協助局長分管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利用外資工作。
崔麗青
陽泉市商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王岩雲
陽泉市商務局助理調研員
協助局長分管對外經濟合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