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陽江市委、陽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09〕14號),設立陽江市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加掛市知識產權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陽江市科學技術協會與陽江市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江市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 地區:陽江市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科學技術局、市信息產業局、市國家科技成果推廣示範基地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以及原市經貿局指導工業行業管理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將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編制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的職責劃入市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將原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職責劃歸市知識產權局。
(四)將相關事務性工作依法交給相關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五)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和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業、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科技、工業、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工業、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方案。
(三)監測分析全市科技、工業、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領域的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科技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
(六)指導工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和工業設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十)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市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提出相關政策,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實驗室體系、重點科研基地、產業創新平台、重大創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負責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工作,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推薦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認定,指導陽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培育發展民辦科研機構,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十三)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四)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五)協助推進國家、省、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六)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七)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協調國防科技工業的軍轉民工作,協調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
(十八)負責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統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工作,牽頭擬訂並協調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進智慧財產權高層次戰略合作。
(十九)負責全市專利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優惠、獎勵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
(二十)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制訂科技政策、規劃,參與地方性的政治協商、科學決策和民主監督工作;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二十一)開展科普工作,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全民科學素質;開展科學論證、諮詢服務,承擔科技項目評估、成果鑑定、專業技術資格認定。
(二十二)指導協調科技、工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以及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科學技術廳、省知識產權局、省科學技術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學技術協會設1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有關會議、文電、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訪、信息、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內部審計以及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重要文稿及對外協定的起草或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對相關行業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工業、高新技術產業、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性指標和調控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重點企業監測、收集、整理、發布、分析工作;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和實施方案;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
(三)園區與技術創新科。
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創新能力建設;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指導企業質量管理;負責市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工作。承擔產業轉移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群發展,承擔市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工業與技術改造科。
負責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鋼鐵、有色金屬、稀土、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輕工、紡織服裝、食品醫藥、家電等行業管理;擬訂相關工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編制實施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審查、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
(五)能源與循環經濟科。
指導節能降耗工作,制定節能降耗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推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推動企業開展自願清潔生產工作;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依法實施電力行業管理。
(六)高新技術與科技發展科。
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創新型企業、自主創新產品;負責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認定工作;組織擬定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專業鎮、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負責國家和省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編制實施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領域科技攻關及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組織申報高新技術產業基地、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創新基金(資金)項目;負責科技統計和承擔科技裝備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產學研合作科(陽江國家科技成果推廣示範基地管委會辦公室)。
編制產學研合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產學研合作專項資金項目;組織產學研創新聯盟、示範基地、創新平台建設;推進企業科技特派員計畫;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科技成果重點推廣計畫和重點新產品計畫;負責陽江國家科技成果推廣示範基地的日常管理、發展規劃、招商引資等工作;承擔科學技術獎勵和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農村科技科。
研究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科技發展的戰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制訂農業和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和科技扶貧計畫;負責星火龍頭企業的認定和考核工作,指導農業和農村科技產業示範、星火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農村信息直通車工程建設;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產業基地建設的有關工作。
(九)智慧財產權科。
承擔牽頭擬定並協調實施智慧財產權和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的申報、管理和使用,承擔專利優惠、獎勵政策及措施的組織落實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有關工作;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組織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提供智慧財產權政策法律諮詢;指導和監督智慧財產權社團、專利中介機構;承擔市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十)信息產業科。
組織編制信息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發展;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信息產品及信息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產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社會各領域信息化建設;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實施電子信息技術領域各類別項目;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行業管理;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
(十二)科研條件與財務科。
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和基礎研究政策和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工業、智慧財產權和信息化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市科技三項經費安排、使用以及各項資金、有關經費的劃撥和預、決算,監督經費的使用管理;負責組織開展資金使用績效評價;負責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對本局所屬和歸口管理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指導、監督。
(十三)市中小企業局。
貫徹實施國家有關中小企業的政策、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創新,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指導創業基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發展;指導中小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學研結合、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最佳化調整。下設2個職能科室:
1、改革發展科。
負責局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信息收集和對外宣傳工作;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研究提出制定有關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2、技術進步科。
負責市發展中小企業扶持資金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國家和省有關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研究制定促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產業轉型、結構最佳化升級和與大企業配套發展等技術進步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技術支持服務平台建設和推動產學研合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
(十四)學會與科普部。
負責科協常委會秘書處日常工作。負責所屬市級學會、協會的監督和管理;學術期刊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學術交流、國際及港澳台民間科技交流與合作;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組織表彰優秀科技工作者及舉薦人才;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全市科協系統的科普工作;負責組織機關和市級學會開展“四大重點人群”的科普行動;組織開展“廠會協作”、“村會協作”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科技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科普資源共建共享、科普基礎條件和科普組織隊伍建設等工作。

領導分工

陳 平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陳宏副局長分管高新技術與科技發展科。
林賢超黨組副書記、市科協主席主持市科協全面工作。
黃承志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能源與循環經濟科、工業與技術改造科、產學研合作科(國家科技成果基地辦)、兼管黨務、人事、紀檢監察、工、青、婦工作。
譚堅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經濟運行科、科研條件與財務科、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和市科技館。
蔡慶黨組成員、市科協副主席分管學會與科普部
關文活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小企業局局長分管市中小企業局、信息產業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鄭偉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園區與技術創新科、農村科技科、智慧財產權科。
王雄健黨組成員、地震局副局長主持市地震局全面工作。
林振防調研員協助市中小企業局、信息產業和市無線電管理工作。
劉偉調研員協助市科協學會和市機械工程學會有關工作。
何三友調研員協助市科協科學技術普及有關工作。
劉光波副調研員協助陳宏同志工作。
林小丹副調研員協助鄭偉珍同志工作。
譚水副調研員協助黃承志同志工作。
陳建雄副調研員協助譚堅華同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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