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江城區商務局

陽江市江城區商務局

陽江市江城區商務局,是陽江市江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江市江城區商務局
  • 隸屬:陽江市江城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商務管理及口岸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區商務和口岸發展戰略、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場體系建設、內外貿易發展、投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快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動商貿服務平台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最佳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
(三)貫徹執行有關健全和規範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推進流通標準化。
(四)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務運行態勢、商品供求,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五)組織實施有關會展、電子商務、商務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促進貿易增長方式轉變,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商品貿易結構調整;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
(六)組織實施有關流通業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相關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等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畫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計畫。
(七)牽頭擬訂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計畫,負責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最佳化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和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國際品牌建設;負責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
(九)擬訂本區招商引資、對外投資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協調和指導本區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對外投資管理和服務工作;參與制定本區促進投資規劃和改善投資環境的政策措施。
(十)負責國內外經濟合作和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區承擔的對外援助相關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外商投資政策,擬訂有關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加工貿易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區加工貿易進出口工作。
(十二)負責有關開發區建設發展的規劃計畫的政策引導和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與自由貿易區相關戰略;負責有關開發區情況匯總、評價工作;研究分析有關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擬訂全區商務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性商務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指導本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推進海外經貿網路規劃布局;負責粵港、粵澳及對台經貿工作;組織落實區域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
(十四)負責口岸建設和對外開放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電子口岸建設及口岸信息發布;參與協調口岸安全管理。
(十五)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綜合協調本區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依法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及其他貿易救濟措施,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調查及其他反壟斷相關工作。
(十六)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商務局、口岸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和黨群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編報和組織實施對外開放、商務和口岸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畫,監測分析商務和口岸巨觀運行情況;組織研究對外開放、商務和口岸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政策建議;承擔綜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和招商引資契約及文本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審核區域經貿協作協定、經貿政策檔案。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有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涉及商務領域的外匯、財稅、金融、價格、保險等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專項資金;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以及財務檢查、內部審計工作。
(二)市場規劃建設與調節股
擬訂國內市場布局、開拓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有關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等重要商品流通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進流通標準化;承擔有關商貿流通服務業管理與統計分析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態勢、商品供求和進出口情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和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有關工作;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
(三)貿易管理與商貿服務股
組織擬訂會展、商務服務等發展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貿流通體制改革,協調解決商貿流通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本區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建設和商務系統科技創新工作;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等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牽頭擬訂商貿服務發展規劃、計畫;承擔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管理、發展相關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管理行業的統計分析工作。
(四)投資促進和外資管理股
擬訂本區招商引資、對外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對外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做好對外投資的管理、服務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對外經濟合作的規劃和管理辦法;依法管理、監督和服務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辦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境外就業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對外援助業務的開展,監督檢查本區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實施工作;綜合協調有關自由貿易區事務工作;負責有關開發區建設發展的規劃計畫政策引導和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開發區情況匯總、評價工作;研究分析有關開發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措施;擬訂年度外商投資指導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外商投資項目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本區加工貿易進出口和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局行政服務視窗日常管理工作。
(五)商務交流和電子商務股
擬訂全區商務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區商務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動;指導本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收集和發布有關經濟合作交流信息;推進海外經貿網路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區域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承擔粵港、粵澳和對台經貿相關工作;承擔境外非經濟組織在本區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管理工作;擬訂有關電子商務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電子商務推廣與套用;促進網路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多業態發展;承擔跨境電子商務、電商統計分析相關工作;指導並推進現代商貿服務信息公共平台和全區經信系統電子商務網路建設。
(六)對外貿易與口岸管理股
承擔外貿進出口管理與統計分析工作;推動流通業品牌建設;推動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各類交易會、展覽會以及赴外舉行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目錄;承擔企業申請限制類商品進出口經營資質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畫以及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計畫;協調供應港澳的配額商品工作;建立公平貿易、產業損害的預警機制,維護產業安全;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產業損害調查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參與實施貿易救濟措施;依法承擔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調查及其他反壟斷相關工作;指導我區企業在國外反壟斷應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智慧財產權和貿易糾紛。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貿易進出口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服務貿易進出口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擬訂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承擔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管理機電產品進口目錄;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工作。承擔口岸開放有關規劃、計畫工作;負責口岸查驗單位協調服務,協調口岸各部門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負責口岸開放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江城區進出境貨運車輛檢查場、大通關“一站式”服務場所的建設和管理;承辦口岸合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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