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曲縣農業委員會

陽曲縣農業委員會,有承擔縣農委農村工作領導組的日常工作。指導服務全縣農業生產。組織指導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等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曲縣農業委員會
  • 屬性:組織
  • 地區:陽曲縣
  • 對象:農業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綜合協調科,農業產業科,政策法規科,

工作職責

(一)承擔縣農委農村工作領導組的日常工作。對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進行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政策研究,提出新農村建設,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政策性建議;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縣委、縣政府有關決議、決定。
(二)指導服務全縣農業生產。落實促進農業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和新品種結構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製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研究擬定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農產品龍頭企業建設及發展規劃;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縣財政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三)組織指導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監督對縣內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指導全縣疫情撲滅工作。
(四)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意見,穩定和完善農村雙層經營機制、股份合作機制等制度,指導耕地使用權流轉;對農業投資項目立項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管理、檢查和監督;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技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農機化中長期發展規劃、有關農機化發展的政策措施和項目,並組織實施。
(六)擬訂全縣種植業、畜牧業、農產品加工業、農墾等農業各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七)負責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農業技術推廣,引進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承辦鄉村兩級基層幹部和農民技術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八)組織實施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全縣耕地、菜地。灘涂等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
(九)按照國家制定的產業技術標準,負責農產品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負責種子、農藥等產品的登記,並進行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十)承擔全縣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負責監測農業災情;提出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調撥和生產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一)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工作。負責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二)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定促進農業產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產業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擬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十三)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貫徹執行有關農業市場資料國家標準並會同質監部門監督實施;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十四)實施行業管理,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農業系列職稱改革等工作。
(十五)承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陽曲縣農業委員會主要設4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督促檢查上級領導安排布置事項的完成情況;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印鑑管理、文書檔案、信息等機關日常和安全保衛工作;承辦有關黨政會議的組織;答覆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擬訂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接待處理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人員調配、考核、任免、獎懲等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工作;掌握農業生產動態,進行農業經濟分析;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

綜合協調科

負責綜合協調指導畜牧、農機、蔬菜、扶貧、果樹、農技、農經、種子站、執法隊、農校、良種場的業務工作;組織指導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協調並參與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負責指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及農業生產新技術的引進和推廣工作;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提出抗災救災、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調撥和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負責耕地質量管理、基本農田保護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監督實施種糧惠農政策的落實;指導農業新品種、新技術引進推廣;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農業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的工作。

農業產業科

研究提出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重大項目規劃;統計生產進度;組織開展全縣農業產業發展,協調農技、畜牧、蔬菜等部門制定發展規劃、計畫;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相關建議;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全縣年度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調控政策建議;指導全縣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進行產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負責重大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及下達投資計畫;加強農業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指導農墾經濟體制改革;負責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的有關工作;指導農業信息網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共同搞好扶貧開發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承辦農業生產項目的審批;對徵用農業用地進行審核;負責種子、農藥等產品的監督、質量檢驗、登記工作;負責農業植物內檢工作,監測預報病蟲害發生情況並組織撲滅;負責農業環境質量狀況檢測,促進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縣科教興農戰略的實施工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承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管理和指導實施工作;負責起草農業產業法規及規章;負責農業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審核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法規、規章。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組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盒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及農業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幹部的教育及培訓工作;承辦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參與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辦農業科技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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