虢國公主(?—?),唐順宗李誦女,母不詳。始封清源郡主,進封為陽安公主。下嫁王承系。唐憲宗即位,姑母輩分的陽安公主,進封為陽安長公主。逝世後,追封為虢國公主。
她曾因太和公主的事情被罰過。唐武宗會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843年),遠嫁回鶻和親的唐憲宗第十女太和公主回朝,武宗命令諸公主迎接。陽安長公主、宣城公主、義寧公主、真源公主、真寧公主、臨真公主等七位公主拒不從命,不肯出迎。武宗大怒。二月二十七日,下令罰奪宣城等公主封絹各100匹以贖罪。
七位拒不肯出迎的公主中,陽安長公主輩分最高,而且自太和公主回京後,她連續兩天未回家,故懲罰較其他六位公主更重,被罰奪封絹300匹。武宗令將此事記載於史,詔示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