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志願者

陽光志願者

陽光志願者是濰坊論壇旗下特殊的公益團體,立志打造濰坊市公益團體品牌形象,服務萬千濰坊弱勢群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光志願者
  • 宗旨:將陽光帶給每一個人
  • 特色:簡單、有益、持續、深遠
  • 所屬:濰坊論壇
宗旨,特色,結構,運作方式,注意事項,風險承擔,豁免責任,

宗旨

陽光志願者利用網際網路的廣泛聯絡功能和口口相傳的宣傳形式,以明確的宗旨——“將陽光帶給每一個人”及“身體力行”的公益行動吸引有意願的年青人主動靠攏,使社會個體的零散資源聚集在一起。再通過“志願者行動”的形式,組織志願者為濰坊地區殘障人士、孤寡老人、留守兒童、烈士軍屬等人群進行愛心志願服務。
陽光志願者在開展志願活動的同時,也積極開展志願者內部交流活動,努力為每一位陽光志願者創造一個平等交流、分享成長的溫暖空間!

特色

簡單:在陽光做一名志願者很簡單。不需要志願者嘔心瀝血、放棄工作、遠赴他鄉、甚或傾家蕩產。只需要志願者根據自己的情況,投入適量的業餘時間,與大家一起參與自己喜歡的志願活動。
有益:在陽光的志願活動,是志願者日常工作與生活的有益補充。通過這裡,志願者不僅為需要幫助的人送去了一份愛心,也收穫了很多朋友們真誠的感情,對生活有了更具深度與廣度的認識,這些或許能讓志願者的工作生活更加順利而美好。
持續:陽光志願者旨在通過多年如一日的持續努力,讓需要幫助的人得到他們需要的生活。俱樂部會不斷努力、積少成多、聚沙成塔,力圖變得更加優秀、更加專業,為他們提供切實的愛心服務。
深遠:陽光的志願活動會對他們乃至社會的將來產生深遠的影響。與陽光志願者的交流,或許會成為他們最難忘的記憶之一。他們或許身有缺陷,或許無人關愛,但他們都渴望擁有和正常人一樣的生活,他們或許因為心態的變化可以戰勝病痛,恢復健康。而這種成就,至少一部分,可以歸功於志願者的努力。這就是陽光志願者持續努力的最深遠意義之所在。

結構

陽光志願者由四部分構成,即發起人、發起單位、協助單位、志願者。
發起人:愛心志願者號召者,組織者,指定活動方案
發起單位:協助發起人做好志願宣傳工作以及相關的平台服務
協助單位:協助發起人與單位做好殘疾人保障工作
志願者:參與陽光志願者報名後的志願者、車隊、機構等

運作方式

陽光志願者是一個無任何背景、無專職人員、無資金來源的純草根組織,成員在認同組織宗旨的基礎上,以自願加民主的方式決定內部大小事務,參與活動中產生的費用均由志願者自己承擔,陽光志願者所需的基本費用主要由個人捐助。

注意事項

風險承擔

成員自願參加此次活動。成員理解且必須閱讀和同意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定,方可參加本次活動。成員知道活動的策劃者只是活動的聯繫人,並不是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成員知道他和同行的隊友可能並沒有參加過公共活動領隊的課程、或急救的培訓和經驗。成員知道他們並不對他的安全負責。

豁免責任

  1. 參加此次活動,成員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此活動(包括途中)和在活動中因為意外而收到傷害的話,成員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同隊其他成員的法律責任。
  2. 成員理解公共活動可能會產生不可預知之安全隱患,並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成員理解可能要24小時後才能獲得救援,所有救援和醫療的費用將由成員自己承擔。成員理解當參加此公共活動時,有可能面對真實的風險而受到傷害。這些風險包括各種意外。成員清楚獲知活動計畫的聯繫人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並且同意免責和放棄權利的條款。
  3. 成員同意承擔所有的個人受到傷害的風險,包括癱瘓和死亡,這些風險是可能發生在往返參加活動的途中,或者是在參加活動的時候。成員清楚獲知他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往返活動地點的交通方式。成員同意承擔由於他選擇了自己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4. 成員清楚獲知此次活動的其他成員都和本人一樣是自願的參與者,其並不承擔法律責任,意外保險和健康保險等。成員了解自行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任何的傷害。
  5. 成員理解他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他的風險:更加注意環境、注意自己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環境和輔助工具的適用狀況,和只參加哪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成員清楚獲知他已經被鼓勵發展一種好問和懷疑的心態,去詢問活動的領隊以要求解釋任何成員自己覺得不適的決定。成員同意他將不會參加任何的活動,除非他已經仔細考慮過,相信它是安全的,和接受所有的相關風險。成員清楚獲知,他的安全是他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他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成員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他相信條件是不安全的,那么他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一步參加。
  6. 成員選擇參加活動時已默認宣布成員自己身體健康,沒有那些會影響他參加活動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除了以下聲明的情況。成員清楚獲知,他已經被知會,他需要醫生批准才能參加活動或使用裝備。成員也獲知,他應該進行年度或更頻繁的身體檢查,並諮詢他的醫生有關我參加體力活動,練習和裝備使用的情況,以便他可以獲得他/她的有關健身活動和裝備使用的建議。成員清楚獲知,他要么就進行身體檢查並獲得醫生的批准去參加活動;要么就決定在沒有獲得醫生批准的情況下參加活動,並謹在此承擔所有的由參加活動引起的責任。
  7. 成員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他可能會盡力協助他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成員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成員進一步理解到,他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任何他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他。
  8. 在活動中,如果由於成員的行為和他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他同意免除所有其他成員的賠償責任。
  9. 成員理解,對由於他參加活動而導致的他個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財產損失,活動聯繫人和其他成員不應承擔責任。成員同意,一旦報名參加活動,即視為默認此責任豁免條款將生效。此條款同樣有效於他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成員報名參加活動,即視為保證:成員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聲明和其條文;成員理解參加此次公共活動相關的風險;
  10. 成員承擔由於選擇了參加此次公共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成員在此特意和有意的聲明,對於由於參加任何和所有公共運動、聚會和相關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關連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傷害,活動(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任何形式和性質的損害,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成員免除活動聯繫人和同行其他成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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