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雲放婦察奸案

陸雲放婦察奸案,發生於西晉惠帝時的一個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陸雲放婦察奸案
  • 出處:《晉書·陸機傳附弟雲傳》《折獄龜鑑·譎賊》
  • 發生年代:西晉
  • 涉及人物:陸雲
案件經過
西晉惠帝時,陸雲任浚儀縣令。浚儀縣位於都會的要道上,號稱難治。陸雲到官,很快整頓得官府肅然,下屬無法欺瞞。有個縣民被人殺害,兇手不明。陸雲拘捕了他的妻子,但並不審問,過了十多天,將她放出監牢,暗中命人跟在後面,指示說:“不出十里地,就會有個男子等候她,與她交談,那時便可抓來。”事情果真如此。經過審問,那男子招供了全部犯罪事實,稱:“我與這女人通姦併合謀將她丈夫殺害。聽說她被放出來了,想和她交談,又怕離縣衙太近被人發覺,所以遠遠地等候她。”於是全縣人都稱頌陸雲斷案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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