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11月18日,註冊資本為900,000萬(元),註冊地位於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香港東路195號3號樓青島上實中心12層,法定代表人為黎作強。

2024年5月,因向不滿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等,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接連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兩張罰單。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 成立時間:2003年11月18日
  • 法定代表人:黎作強
  • 註冊資本:900,000萬(元)
發展歷程,公司業務,企業高管,相關業務,企業事件,

發展歷程

2003年11月18日,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成立。
2012年2月經中國銀監會批准重新登記,註冊資本為 3.15億元,2014年12月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公司註冊資本增至30億元。

公司業務

經營範圍包括本外幣業務範圍如下: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併購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證券承銷業務;辦理居間、諮詢、資信調查等業務;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從事同業拆借;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銀監會批覆 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企業高管

副總經理:馬家順
楊波:獨立董事

相關業務

(一) 受託經營資金信託業務。
(二) 受託經營動產信託業務。
(三) 受託經營不動產信託業務。
(四) 受託經營有價證券信託業務。
(五) 受託經營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業務。
(六) 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 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併、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 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 辦理居間、諮詢 、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 代保管業務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 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方式運用固有財產。
(十二) 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十三) 從事同業拆借。
(十四) 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業務。

企業事件

2024年4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開出的2024年3號罰單顯示,陸家嘴信託涉7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報送監管部門的報告報表不真實;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數據不真實;以投資名義向不滿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產項目融資;未按約定用途使用信託貸款;信託資金挪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信託產品信息披露不審慎;違規接受保險資金投資事務管理類信託計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陸家嘴信託罰款420萬元。
2024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號罰單則顯示,時任陸家嘴信託總經理崔斌因對上述部分違法違規事實負責,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警告並罰款15萬元。崔斌所涉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有3項,分別是以投資名義向不滿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產項目融資、未按約定用途使用信託貸款、信託資金挪用於繳納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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