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地方標準)

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地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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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2160-2019)是2019年8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2160-2019)規定了陶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該標準適用於陶瓷工業企業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與竣工驗收以及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外文名: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eramics industry
  • 技術歸口: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 發布日期:2019-06-28
  • 實施日期:2019-08-01
  • 批准發布部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國標準分類號:Z6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40.50
  • 狀態:現行
  • 性質:強制性地方標準
  • 標準類別:環保標準
  • 行業分類:製造業
  • 標準號:DB44 2160-2019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委省政府《廣東省打好污染攻堅戰三年行動計畫(2018-2020年)》,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更有效地控制陶瓷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促進廣東省陶瓷行業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推動廣東省經濟高質量發展,2018年8月9日經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現為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立項批准(粵質監標函〔2018〕629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下同)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廣東陶瓷協會等單位共同承擔該標準的制定工作。

編制進程

  • 前期準備
2018年3月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廣東陶瓷協會完成了《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標準立項申報,並牽頭成立了該標準編制組;4月16日-19日,該標準編制組先後赴佛山、肇慶聽取當地環保部門與陶瓷企業對該標準制修訂的意見和建議。並實地考察了部分陶瓷企業的生產與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情況;4月-6月,該標準編制組在政策法規、污染物特徵、行業發展等方面開展了調研工作,並組織相關部門召開了座談會。
  • 文本編制
2018年8月-9月,該標準編制組對廣東省內陶瓷企業的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治污設施與工藝、主要原鋪材料、燃料品種進行匯總分析,再次聽取環保部門和企業代表對《陶瓷工業污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的意見,在上述工作的基礎上,編制完成了廣東省《陶瓷工業污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討論稿)》。
2018年9月30日-10月30日,該標準編制組聽取了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監測科技處對《陶瓷工業污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討論稿)》的修改意見,進行了逐條研究討論,並進一步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陶瓷工業污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徵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 發布實施
2019年6月28日,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2160-2019)由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
2019年8月1日,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2160-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2160-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廣東陶瓷協會、蒙娜麗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新明珠陶瓷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天弼陶瓷有限公司、廣東新潤成陶瓷有限公司、廣東文化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冠星陶瓷企業有限公司、廣東宏陶陶瓷有限公司、廣東歐汶萊陶瓷有限公司、廣東唯美陶瓷有限公司、廣東新錦成陶瓷集團有限公司、廣東金意陶陶瓷集團有限公司、佛山高明順成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貝斯特陶瓷有限公司、廣東東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古寶斯陶瓷有限公司、佛山市恆潔衛浴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樂華陶瓷潔具有限公司、佛山華清智業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廣東偉創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鄭晶、陳環、羅偉鏗、陳振廣、嚴驍、張旗康、葉永楷、黎友海、關潤淡、陳志航、任明忠、蔡廷祥、霍佑文、盧廣堅、石明文、鐘偉強、屈賽平、楊賢標、霍德熾、劉建新、陳世清、孔慶源、謝培全、霍志標、萬杏波、陳青。

標準目次

前言
1適用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3
5污染物監測要求
4
6實施與監管
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2160-2019)規定了陶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該標準適用於陶瓷工業企業的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管理,以及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管理。

引用檔案

GB/T 15432 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GB 25464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76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廢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836 固定污染源廢氣 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28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 第39號)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 2160-2019)的實施有助於廣東省陶瓷工業企業減少對大氣環境的污染物排放,具有顯著的環境效益;將促進企業向規模化、專業化發展,有助於企業下定決心轉型升級,改善陶瓷企業的競爭力和周邊環境質量,對推動廣東省陶瓷行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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