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宏偉

陶宏偉,男,哈尼族,1975年3月生於雲南省寧洱縣,刑事偵查大隊科員。

大學本科文化(中央黨校法律專業),中共黨員,1997年8月參加工作。身體健康。現任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科員,擬任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刑事技術中隊中隊長。
工作實績:在刑事技術工作崗位上,嚴格遵守刑事技術鑑定的操作規程,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工作兢兢業業,不怕苦,不怕髒,不怕累。不計個人得失,和其它同志一起努力工作,圓滿完成我縣刑事技術二級技術點的達標建設工作。三年以來共勘察刑事現場100餘起,捺印、分析歸檔、錄入十指指紋檔卡200份,直接利用指紋破獲刑事案件6起帶破刑事案件46起。在認真開展刑事技術工作的同時,陶宏偉同志還積極參與各類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特別是2008年8月從技術員的崗位上調配到刑偵大隊二中隊從事偵查工作崗位後,參與破獲案件60餘起。並承辦了“李宏故意殺人案”、 “張聞天故意殺人案”等一批影響惡劣的案子。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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