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器保護和修復

陶質製品是以黏土為原料,經配料、練泥、成形、乾燥、焙燒等工藝製成的器物或藝術品。它在地下潮濕環境中,地下水中的可溶性鹽類及其他雜質均可深入到器物內部,器物表面也會沾染污垢或覆蓋凝結物。由於環境氣候的變化,滲入器物內的鹽類,會反覆出現重結晶和溶解現象,使器物強度降低,易破碎、酥粉。因此出土時有許多陶器已成碎片。出土陶器,表面沾附的污垢可用蒸餾水沖洗。覆蓋在陶器表面的不溶性硬結物主要是碳酸鹽、硫酸鹽或矽酸鹽。碳酸鹽可用10%鹽酸或硝酸溶液除;硫酸鹽需用濃硝酸滴在硬結物上,待硬結物軟化後,用機械法剔除;矽酸鹽用1%氫氟酸施在硬結物上除去,然後將殘餘酸液洗淨。陶器中吸附的可溶性鹽類,可用蒸餾水浸泡的方法除去。對帶釉的陶器,用鹽酸清除,但不可用硝酸或醋酸,以免腐蝕釉料。黑色污垢可試用3%過氧化氫溶液去除。脆弱陶器用減壓滲透加固法,滲透劑可用聚醋酸乙烯酯酒精溶液、聚醋酸乙烯酯乳液、丙烯酸酯乳液;陶製品表面顏色或釉酥粉剝落,可用5%可溶性尼龍酒精溶液加固,如剝落的釉較厚,可用10%聚醋酸乙烯酯丙酮溶液黏合。破碎的出土陶器,需經過碎片核拼、粘結、補配、仿色、修飾等過程,才能恢復器物的原貌。粘結材料主要有硝基纖維素、聚苯乙烯丙酮甲苯溶液、聚甲基丙烯酸甲酯丙酮溶液、聚乙烯醇縮丁醛、聚醋酸乙烯酯乳液、環氧樹脂和蟲膠等。陶製品殘缺部位的補配材料,多用石膏和塑性麵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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