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縣生態環境局

陵水黎族自治縣生態環境局,是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0年3月,獲得海南省生態環境廳2019年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表現突出集體表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陵水黎族自治縣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陵水黎族自治縣椰林鎮椰林南幹道233號綜合辦公樓
  • 所屬部門: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陵水黎族自治縣
  • 所獲榮譽:獲得海南省生態環境廳2019年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表現突出集體表揚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家有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政策規定、規章制度;研究提出推進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涉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生態環境政策、規劃;監督實施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和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縣重點區域、流域、海域、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 負責全縣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配合應急管理部門指導、協調全縣重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 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 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陸地和海洋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確定大氣、水、海洋等納污能力;監督檢查全縣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配合財政部門做好生態環境領域資金安排。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海洋、土壤、工業噪聲、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城鄉 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做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
(六)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 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生態環境監管制度;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 導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和生態示範區建設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核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 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編制輻射環境事故應急預案。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審批或審查重點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全縣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重大生態環境信息和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負責全縣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的相關職責。
(十一)組織開展全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健全全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配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工作,組織協調本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 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監督指導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縣生態安全。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綜合室、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室、水環境管理室、土壤和農村環境管理室、大氣環境管理室。
下屬單位:陵水黎族自治縣生態環境監測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王祚銳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維洪
黨組成員、生態環境監測站站長:王勛橋

所獲榮譽

2020年3月,獲得海南省生態環境廳2019年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表現突出集體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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