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顯明(重慶市綦江區儲備糧有限公司原黨支部副書記、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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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顯明,男,漢族,曾任重慶市綦江區儲備糧有限公司黨支部副書記、總經理。

2022年9月,據風正巴渝微信公眾號訊息,陳顯明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顯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重慶市綦江區儲備糧有限公司黨支部副書記、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法被查
2022年3月,據綦江區紀委監委訊息:綦江區儲備糧有限公司黨支部副書記、總經理陳顯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9月,據風正巴渝微信公眾號訊息,日前,經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綦江區紀委監委對綦江區儲備糧有限公司原黨支部副書記、總經理陳顯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顯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干擾巡察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濫發獎金;違反“三重一大”決策程式;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占有公司財物;違規在市級儲備糧任務中“以陳頂新”,未經批准融資、開展高風險融資性貿易;違規設立“小金庫”;亦官亦商,靠糧吃糧,把國企資源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長期經營與其任職國企同類的營業,夥同他人套取公款進行私分,在糧食購銷契約簽訂、貨款支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顯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儲備糧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陳顯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駐市儲備糧公司監察專員辦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綦江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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