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采夫

陳采夫

陳采夫(1905-1958),名澤芹,化名蔡大情。出生於臨澧縣修梅鄉。1925年1月下旬,陳采夫赴粵報考黃埔軍校,入第三期步兵科,經同鄉王爾琢、賀聲洋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 結業後,在國民革命軍中歷任排、連、營長、團政治指導員和軍政治部社會股長等職。 陳因推動和平解放常德地區有功,解放後被任命為常德專員公署第二副專員,在治理洞庭湖及荊江分洪工程中,他任副指揮長,工作艱苦深入,受到黨和人民的好評。1955年5月,調任湖南省水利廳副廳長。在1957年整風運動中,被錯劃為“右派分子”,遭受打擊。翌年1月24日,他自溺於湘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采夫
  • 出生地臨澧縣修梅鄉
  • 出生日期:1905
  • 逝世日期:1958
求學經歷,主要事跡,影響,

求學經歷

1921年就讀於澧縣中學,翌年轉入常德第二師範。陳滿懷對日本帝國主義的仇恨,積極參加遊行示威、焚燒日貨的鬥爭。1924年他參與清算臨澧勸學所所長郭養吾貪污一案,反遭誣告,被開除學籍。
陳采夫

主要事跡

1927年7月,任第二十軍特務營營長,參加南昌起義。率部途經九江時,張發奎以兩個師的兵力將其包圍、繳械。陳潛回軍委留守處請求處分,被派回武漢,在軍事部工人武裝科負責產業工人巷戰訓練。9月8日,受中央軍事部部長周恩來派遣,到長沙協助做城市軍事策劃和指揮工作。當時,長沙暴動組織遭到破壞元氣未復,組織新的武裝暴動困難重重。冬,中央軍委又派黃鰲出任省軍委書記,采夫任軍委秘書。在策動舉行一次更大暴動的緊要關頭,軍委機關遭到破壞,采夫與黃鰲等5人同時被捕。敵特施用酷刑,進行輪番審訊,因陳被當場抓到把柄,便承認自己是共產黨人,並供出軍委機關一些情況,但暗中保護了黃鰲。
1929年春,陳采夫經同鄉、省清鄉司令部執法處處長葉柳次保釋出獄,並被介紹在清鄉司令部任少校參謀。後轉人李默庵部任中校團副,隨部隊進入江西,參加對中央蘇區第三、第五次反革命圍剿。1932年冬至1936年,應同鄉王次甫之邀,先後任洛陽、資中專署上校保全副司令。1937—1941年期間,先後任中央軍校第十三期總隊副、88師旅長、87師參謀長等職,在西安主動與八路軍駐陝辦事處黨代表林伯渠聯繫,並將愛國將領魏巍(93軍參謀長)、向鳳武(87師副師長)等引見給林伯渠。1942年,史迪威出任中緬印戰區司令官,授予陳采夫少將副師長軍銜,隨中國遠征軍從雲南進入緬甸,在司令部任美國顧問組少將組長,負責訓練中國遠征軍。1944年調任重慶軍官總隊第一大隊少將大隊長,領導團、營級軍官千餘人。1945年改任聯勤總部第一區鐵道軍運副指揮,曾掩護在新四軍供職的同鄉洪季凱,在京滬杭沿線做敵後青運工作。1947年冬,軍運指揮部轉到粵漢路,采夫與中共代表喬冠華取得聯繫,在廣州約見陶晉初,使陶接受共產黨的主張,到新疆去做陶峙岳的工作,爭取新疆和平起義。不久,他從廣州轉駐長沙,曾多次揭露國民黨內部的腐敗,並發表《告湖南人民公開信》。1948年,他接受中共湖南省工委的領導,發起組織“湖南進步軍人民主促進社”(簡稱“民促社”),策動在湘的國民黨軍警憲特人員起來反蔣倒蔣,推動湖南和平解放。1949年4月,陳出任第四行政督察區專員公署專員兼保全司令,一面利用“民促社”協助共產黨宣傳革命形勢,做策反工作;一面組織湖南人民解放突擊總隊,下轄5個大隊,他兼任總隊司令。武裝活動範圍遍及安鄉、華容、澧縣、臨澧、常德、桃源、石門、慈利一帶,對牽制國民黨正規軍、打擊雜牌軍、維護社會治安、促進常德地區的和平解放,起過積極作用。7月1日,湘鄂贛剿總副司令周盤,在常德召開“應變會議”,通知這一地區的黨政軍要人一律參加,企圖挾持與會者竄人四川。陳堅決抵制這次會議,轉入地下,僅派主任秘書胡開材參加。會後,剿總曾派兵到澧縣毛里湖一帶追捕陳采夫,並懸賞5,000大洋到處捉拿。

影響

陳因推動和平解放常德地區有功,解放後被任命為常德專員公署第二副專員,在治理洞庭湖及荊江分洪工程中,他任副指揮長,工作艱苦深入,受到黨和人民的好評。1955年5月,調任湖南省水利廳副廳長。在1957年整風運動中,被錯劃為“右派分子”,遭受打擊。翌年1月24日,他自溺於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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