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盛(江西省贛州市于都縣公安局貢江派出所原四級警長)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陳良盛,男,漢族,1980年12月出生,江西於都人,大學文化,2004年9月參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贛州市于都縣公安局貢江派出所四級警長。

2022年10月,陳良盛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良盛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80年12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4年9月至2011年1月,歷任於都縣公安局寬田派出所民警、仙下派出所民警;
2011年1月至2018年9月,于都縣公安局貢江派出所民警;
2018年9月至2022年7月,于都縣公安局貢江派出所四級警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10月,于都縣紀委監委對於都縣公安局貢江派出所四級警長陳良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依法雙開

經查,陳良盛身為中共黨員、人民警察,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並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加班補助,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反廉潔紀律,侵占涉案人員財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利用職權“釣魚執法”,弄虛作假,幫助他人逃避處罰;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沉迷打麻將賭博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私設“小金庫”,違規截留涉案款物;以權謀私,知法犯法,利用職務便利,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陳良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于都縣紀委常委會、于都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陳良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