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聯貴,男,1956年7月生,生前租住在江西浮梁縣洪源鎮羅家村某私房,以收購廢品為業。2010年7月11日在景德鎮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樓審訊室接受審訊過程中暈倒,死亡。2010年8月2日,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通報陳聯貴在公安局審訊室被留置盤問期間死亡的調查情況,稱排除了辦案民警對死者實施過刑訊逼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聯貴
- 出生日期:1956年7月
- 逝世日期:2010年7月11日
- 性別:男
簡介,暈倒死,死亡鑑定,
簡介
陳聯貴,男,1956年7月生,生前租住在江西浮梁縣洪源鎮羅家村某私房,以收購廢品為業。
1978年因盜竊罪被都昌縣法院判刑6年,1988年因盜竊未遂在都昌縣勞教1年。
2001年10月至2004年4月間,陳聯貴夥同他人在安徽省東至縣境內盜竊機車,價值15萬餘元,
2002年4月9日被東至縣公安局列為網上逃犯(東至盜竊案同夥已被判刑)。
2010年7月11日在景德鎮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樓審訊室接受審訊過程中暈倒,死亡。
暈倒死
景德鎮市陶瓷科技園公安分局抓捕陳聯貴,是因為其涉嫌在2010年5月13日,和其他嫌疑人一起盜竊了當地機場油庫供應站被盜一案。
7月9日下午2時許,陳聯貴在浮梁縣洪源鎮街道被民警抓獲,抓獲過程中,雙方身體多處有擦傷。陳聯貴隨即被帶至陶瓷科技園分局會議室,因該分局沒有盤問場所,下午4時左右,又被帶至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樓審訊室盤問,期間形成了2份筆錄。
7月11日凌晨4時20分左右,陳聯貴被帶出審訊室到二樓去上廁所,在審訊室外的走廊突然暈倒,辦案民警打120急救。據120急救出診記錄顯示,7月11日4時29分接到求救電話,4時38分到達現場。120醫生到達現場,發現陳聯貴坐在審訊椅上,經檢查,瞳孔已散大,對光反射消失,呼吸心跳已停止,後經心電圖檢查,於4時48分宣布死亡。
死亡鑑定
2010年8月2日,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陳聯貴在公安局審訊室被留置盤問期間死亡的調查情況,稱排除了辦案民警對死者實施過刑訊逼供。
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表示,該院成立的調查組調取了陶瓷科技園公安分局所辦理的死者涉嫌盜竊案的卷宗,對死亡現場進行了勘查;調取了120急救出診記錄材料,詢問了120醫生開展的急救工作情況;調取了死者死亡當天辦案民警的手機通話記錄;調查詢問了幾名在抓捕現場的目擊證人,提審了該盜竊案的同案嫌疑人;先後找了6名參與了此案的民警談話;找了死者家屬了解死者生前的身體狀況、生活習慣及病史;經死者家屬同意,該院委託省檢察院法醫對死者進行了屍檢。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法醫7月14日對死者進行了解剖,於7月30日出具了贛檢技鑒08號法醫學鑑定書,“死者陳聯貴未見機械性損傷、機械性致死的法醫病理學改變,業務中毒致死的依據,其生前患有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之潛在疾病,案情材料反映死亡過程迅速,結合文獻材料等綜合分析:陳聯貴的死因符合因患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所致的心源性猝死。審訊過程中精神緊張、疲勞等因素為其猝死的誘因”。
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表示,依據法醫的屍檢鑑定報告,排除了死者中毒致死的可能,排除了機械性損傷致死和機械性窒息致死的可能,死者因患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發生的心源性猝死。審訊過程中精神緊張、疲勞等因素為其猝死的誘因。再結合調查的其他證據,可以排除辦案民警對死者實施刑訊逼供。
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還表示,機場油庫盜竊案的受案及立案法律手續完備。死者有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民警將其帶到公安機關盤問,符合法律規定。盤問留置死者36個小時,有繼續盤問審批表和延長繼續盤問審批表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