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跡:自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從事行政、政法工作。先後任
福建省三明市泰寧縣政府人保組幹部、縣
人民法院副院長、鄉鎮黨委書記,三明市人民檢察院經檢科科長、刑檢科科長,福建省
漳浦縣人民法院院長,現任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
人民法院副院長。在長期法律工作中,從事過刑事和民商事案件的審理、分管,均取得優異的成績。具有豐富的實踐和管理經驗,善於觀察和思考問題,勇於實踐,敢於創新,求真務實,能結合實際情況解決問題。近年來,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尤其是在調研與決策、理論與實踐方面都有一定的成果,在省市各級報刊發表各類文章十餘篇。